2004年1月16日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通過
天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了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寶金所作的《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會議認爲,2003年,天津市人民檢察院認真貫徹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努力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市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對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創造性地開展檢察工作,加強隊伍建設,各項工作都取得了新的進展。報告對市人民檢察院過去一年工作的總結是實事求是的,對今後工作提出的意見是可行的,會議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市人民檢察院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和市委八屆五次全會、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精神,按照“整體推進,協調發展,追求高水平,實現新跨越”的總要求,進一步強化服務發展、執法爲民的思想,依法履行檢察職能,依法從重從嚴打擊各類嚴重刑事犯罪和危害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加強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依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深入推進檢察改革,完善各項制度,加強檢察官隊伍專業化建設,自覺接受監督,保證司法公正,爲實現我市“三步走”戰略第二步目標、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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