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建國以來收繳海洛因最多的一起特大販毒案今日宣判。涉案的兩名甘肅籍女子馬秀琴、張尕娘分別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該案共收繳毒品海洛因十三點二公斤。
經北京市一中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馬秀琴於二00三年四月至六月間,在北京市宣武區其租住處藏匿了大量毒品海洛因進行販賣。二00三年七月一日,馬秀琴指使其手下“馬仔 ”張尕娘前往該處取出毒品海洛因一百餘克,送至北京市宣武區某花園內出售給他人。馬秀琴、張尕娘被抓獲歸案後,北京警方在馬秀琴的租住處居室內起獲毒品海洛因十三點二公斤;在馬秀琴的另一暫住處起獲毒資人民幣十二萬餘元。
北京一中院認爲,被告人馬秀琴、張尕娘違反毒品管制法規,非法向他人出售毒品海洛因,併爲出售而存放大量毒品海洛因,其行爲均已構成販賣毒品罪。法院依法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馬秀琴死刑,判處被告人張尕娘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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