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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清一姓劉的教師爲能調動工作,竟輕信一個冒充市政府官員的男子,一頭栽進他精心設計的陷阱,不僅受騙失身,還被颳走數千元。日前,欺騙這名女教師的網上色狼鄭某,被樂清法院以招搖撞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其同案犯阮某被拘役6個月,緩刑1年。
去年7月,鄭某以“別讓情兩難”的網名,在網上認識了劉女士。經過幾次網聊,鄭某得知劉女士迫切希望調動工作,便謊稱自己是市政府幹部,可以幫她疏通關係、尋找門路。鄭某同時要求,劉女士得做他的情人。對此,劉女士居然一口答應。雙方約定兩天後在玉環縣見面。
其實鄭某是一個遊手好閒的無業青年。他覺得自己跟劉女士約會,擔心被對方看出破綻。鄭某便找到在玉環縣某部門工作的阮某幫忙,要求阮某以市政府幹部的身份,跟劉女士見面。
7月4日中午,按照約定,劉女士來到玉環大酒店一房間。得知“魚兒已經上鉤”,鄭某隨即告訴阮某,並將他跟劉女士在網上聊天的網名及有關聊天內容告訴阮某。阮某趕到酒店和劉女士相會,雙方發生了性關係。當日下午,鄭某也到該大酒店跟劉女士見面,自稱是“領導”的司機,說“領導”已將劉女士的工作調動委託他具體辦理,劉女士因此也跟鄭某發生了關係。
據瞭解,從去年7月4日至同月20日,鄭某以幫助對方調動工作爲由,先後多次跟劉女士發生關係,同時向其索取3000元人民幣及數碼攝影機一臺。經過多次交往,劉女士發現鄭某隻是耍她而已,便向玉環警方報案。
樂清法院審理後認爲,鄭某和阮某冒充國家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其行爲已構成招搖撞騙罪,故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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