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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80]網友:大海 ip地址:[222.174.90.*] 於2006-02-10 17:34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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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釘子戶”!?公平的說,有“釘子戶”就有“錘子戶”。有天津消滅“錘子戶”做的好,全國的“錘子戶”都應該學習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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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50]網友: ip地址:[221.196.12.*] 於2006-01-21 15:33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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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在唱頌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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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767]網友: ip地址:[221.197.22.*] 於2005-03-29 13:40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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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出臺拆遷新規:拆遷需經95%被拆遷戶認可
記者從有關會議上獲悉,青島市對城市房屋拆遷進行嚴格管理,房屋拆遷前必須先徵得95%的被拆遷戶的“首肯”才能拆。
青島市出臺新規定,今後所有的拆遷項目在房屋拆遷許可證發放之前,必須保證拆遷補償資金全額到位,保證安置房源已逐戶落實。拆遷申請人要在現場公示拆遷方案、規劃方案;逐戶徵求羣衆意見,並就補償安置問題與羣衆達成意向。意向書簽約率達到擬被拆遷人總戶數95%以上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方可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劉寶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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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92]網友:guo ip地址:[221.192.1.*] 於2004-02-17 21:29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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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設利國利民,拆遷工作應全民支持,對釘子戶依法執行,但要做好大量的細緻的思想工作.要堅持依法賠償,以情動人,以理服人,帶着感情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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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16]網友:圈錢 ip地址:[218.69.238.*] 於2004-02-12 23:05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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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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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91]網友:同病相憐 ip地址:[218.69.204.*] 於2004-01-30 21:01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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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現在的拆遷已經變味,許多老百姓不能通過拆遷改善生活,連現有生活水平都不能維持!!希望人民日報的記者老爺到各個拆遷片問問再動筆。腦子要長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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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75]網友:han ip地址:[221.196.82.*] 於2004-01-28 12:33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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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早被拆遷的人按照老的補償政策可以得到實惠(比如老城廂居民),但是較晚被拆遷的居民由於房價的暴漲只能虧損了。以我家爲例,03年12月18日左右被通知拆遷,並要求在30日之前搬家,補償費算下來有將近13萬。如果早半年拆遷,那麼用此補償費我家可以購買到條件大體相當的住房,但是現在,由於房價30%的上漲,我家要自套腰包2萬圓才能找到住處。其實,我家被拆遷的房屋如果拿去地產中介評估,至少也要14萬5,而拆遷通告上寫的評估價格計算下來只有不到13萬,真不知道是市場錯了還是政府採信了錯誤的評估報告。市場經濟裏就改按市場規律辦事,現在二手房和商品房實行完全市場化,但是拆遷市場卻始終受政府控制而且一成不變,這樣下去,政府和開發商會越來越熱衷於拆遷,但是老百姓卻越來越害怕拆遷。我們都是好市民,願意支持政府工作,但是個人有財政能力差別,自掏2萬對我們這個家庭實在是太勉強了。現在還在過節期間,拆遷單位好歹沒有對我們這些“釘子戶”採取強力措施,但是估計過了元宵節他們就有可能停水停電---所謂“躲得過初一躲不過15”。我們已經想好了,並且把自己的真誠想法與拆遷辦的人交流過,如果屆時他們完全不顧我們的利益,我們只能用應急燈,煤氣罐還有桶裝水來堅持和他們談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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