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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緊急狀態法》立法研究項目最近在清華大學啓動。法制日報報道說,這一立法研究項目是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委託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主持,由相關領域的公共政策專家和法學專家負責。
課題組的主要任務,是儘快提出緊急狀態法的專家建議稿和相關研究報告。
在京的法學教學單位和研究單位的憲法學和行政法學教授、中央國家機關相關部門的負責人蔘加了課題組。項目課題組還聘請相關領域國內知名法學教授擔任顧問和指導專家。
報道介紹說,緊急狀態法是憲法相關法,涉及在緊急狀態下憲法和法律實施、國家緊急權力和公民的基本權利等重大問題。根據12月18日公佈的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規劃,緊急狀態法是僅次於憲法修改的重大國家基本法立法項目,屬於一類立法項目,由國務院負責組織起草。如果起草工作順利的話,有可能在2004年內提交立法機關開始審議。
中國現行《憲法》規定了戰爭、戒嚴和動員方面的國家緊急權。最近中共中央提出的修改憲法的《建議》中,已經明確提出在憲法中增設緊急狀態的條款,還提出了關於緊急狀態的決定權、宣佈權的建議。
中國已經公佈的一些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和中國與外國政府簽訂的協定中,也曾經規定或者提到了在中國實行緊急狀態的內容,例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制定統一的緊急狀態法的基本任務,就是要根據中國憲法,將適用於各種緊急狀態的基本法律原則和基本法律制度規定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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