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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北京市監獄管理局宣佈,北京地區188名服刑犯人可以請假4天回家過春節。當天,首批60多名服刑犯人被獲准出獄回家,其餘犯人將在大年初三開始自己的假期。大年初三,首批犯人已全部返回。一名犯人告訴記者,與家人團聚的那段時光,她覺得是“難以割捨和忘記的幸福”,這會成爲她更好接受改造、早日結束刑期的動力。
“給在國外的女兒打電話,打得我耳朵到現在還疼”
張華,8年前因貪污罪被判入獄服刑。由於改造積極並且符合條件,她被確定爲首批出獄回家過年中的一員。50歲的她,爲了給來接她的親人留個好印象,特意畫了淡妝,在走出女子監獄大門前,她下意識地把自己的便服撫平一下。
4天過後的大年初三,記者再次見到了她。與放假那天的忐忑不安和謹慎訥言相比,張華變得非常興奮。
“每天,我都要和女兒通兩個小時的電話,她現在去英國讀書了。打電話打得我耳朵疼!”
“8年了,我的侄子侄女都還認得我!”
“除夕夜,我們在飯店裏吃的年夜飯。11個人呢,看,我把照片都拿回來了!”
“去全聚德吃烤鴨是全監舍的建議”
陳龍,4年前16歲的他剛剛初中畢業,他夥同10名年齡相仿的“好友”,在大興某中學附近接連搶劫十餘起。陳龍回想起那時說,天天就在一起瞎鬧,成天不在家,覺得在家沒意思!
大年初三銷假後,陳龍給記者講起自己4天假期的經歷———除了看望平時最疼自己的奶奶外,他惟一的一次出家門,就是和家人去前門全聚德烤鴨店裏吃了一次烤鴨。“這是花了好幾個晚上,同監舍的朋友們給我的建議。”
陳龍解釋自己沒有利用假期去廟會、商場時說,今年4月他就可以申請假釋了,他要好好遵守監獄規定,不惹事、不出事。可最重要的一個理由是,這次回家他深深感到,家是能給他最多笑容和溫暖的地方。
休完特殊春節假再回來補辦出獄手續
春節前,市監獄管理局決定,凡是在春節7天假期中刑期屆滿的服刑人員,都可以提前回家過節,待其刑期屆滿那天,再回到原來所在監獄辦理出獄手續。47歲的李潔符合這一標準,她將在大年初二服完自己的刑期。
大年三十早7時,在北京市女子監獄門口,李潔憨厚的愛人一大早就從密雲趕來接李潔回家。“終於可以回家過年了!早一天多好呀,家裏人都盼着呢。”不多的話語中,她已經連續說出十幾個“好”字。
而此時在女子監獄內,站在一邊的監區長正爲李潔整理衣服並再次叮囑她:“千萬記得,23日那天來辦出獄手續。也不用太着急,我們已經安排好人在那天等你。”
大年初二中午11時左右,李潔來到市女子監獄,早已守候在9個工作環節上的9名監獄民警,根據各自的工作分工,專門爲她一個人辦完了出獄手續。
專家聲音刑罰的另一面是挽救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田小穹表示,刑罰有兩個作用,一是懲戒,二是挽救。一方面,我們要通過懲戒的方式,讓那些犯罪的人員得到教訓,真心悔改自己的罪錯。但同時,我們要在懲戒的背後,蘊藏着挽救,要把這些有罪錯的人,通過刑罰的執行,挽救成一個對社會無害的人。“我們都知道,單純的懲戒對於整個社會而言毫無意義,衡量一個刑罰執行效果最重要的指標是,是否挽救了這個罪錯的心靈。無論是監獄管理局在春節期間給服刑人員放假,還是海淀檢察院對家庭犯罪的‘法外施恩’,都體現了中國政府在刑罰執行理念方面的一個新的重大變化———那就是輕懲戒,重挽救。這一舉措意義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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