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天津已全面推行物業管理雙確認制度,今年將增強物業管理透明度,繼續開展違規行爲專項檢查,以有效保障購房人權益,減少物業管理糾紛。
開發商在賣房前應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公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不得侵害物業買受人的合法權益。開發商在賣房時,應當將業主臨時公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並予以說明。買房人在與開發商簽訂買房合同時,應當對遵守業主臨時公約予以書面承諾。開發商在所有售樓處必須明示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業主公約,並認真解釋。開發商與業主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應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並規定物業管理公司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與開發商履行必要的驗收手續和相關資料的移交。這將有利於開發商與物業管理公司各司其能,各負其責,避免將來開發商與物業公司之間由於責任不清“扯皮”,使業主利益受損,另一方面也有利於小區管理的延續性,確保業主獲得優質滿意的服務。
據悉,本市物業管理部門今年將指導開發企業在售房前選好物業管理企業,做好物業管理方案,嚴格《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內容審查,從源頭上解決物業管理內容不規範,服務沒標準,收費不透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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