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英國《每日電訊報》1月28日報道,幾千個英國家庭在1月26日向英國最高法院提出控訴,稱國內醫療機構在就診孩子病死後,未經家長允許便私自取走他們的部分器官,此案已經於1月27日正式開審。
非法摘取上千兒童器官,英醫療機構惹民憤
多爾切斯特市的哈利斯夫婦表示,1995年10月,他們的女兒羅西娜·哈利斯在出生後第三天病死在當地一家醫院中,但是直到2001年5月,他們才無意中發現,在他們女兒死後,醫院私自摘取了她的部分器官,並且一直將這些器官保存在醫院器官儲備庫房的密封容器中。哈利斯太太得知此事後悲痛萬分,以至大病了一場。
牛津郡的丹妮斯·卡朋特是一名護士,她知道醫院經常趁患者病逝後屍體剖檢之機私自摘取部分器官,但是她萬萬沒想到這種事居然會發生在自己女兒身上。1992年10月,卡朋特生下一個死嬰,她覺得孩子很小,醫院應該不會摘取其器官,但是十幾年後她才知道醫院偷偷摘取了孩子的大腦,她爲此大受刺激,經常在孩子的墓前大哭不止。
作爲控方的代理律師,英國王室法律顧問理查德·利薩克對英國醫療機構的所作所爲感到憤慨,他說據英國國家統計局2000年的調查,當年該國國內各大醫療機構內共儲備有10.5萬件各種人體器官,其中絕大部分非法採自病故的患者。
2000多家長索賠,政府準備立法嚴禁私摘器官
利薩克表示,到目前爲止,已經有2140名家長向最高法院提出控訴,這些家庭要求醫療機構賠償每家1000英鎊。在此之前,利物浦一家醫院曾因私自保留嬰兒器官被家長起訴,最後法院裁決醫院賠償每個家庭5000英鎊。
此案控方的另一代理律師墨雲·弗吉說:“這些受害者唯一可做的就是付諸法律,只有這樣才能向更多的人揭露真相。這些醫療機構私自取走他們親人的器官是不合法的。”他表示由於目前英國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醫生不可以摘取已故病人的器官,所以病人死後,其身體和體內器官就由醫院全權負責。弗吉認爲政府應該儘快立法,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醫療機構私採人體器官的醜聞在英國引起巨大反響,英國人紛紛強烈譴責這些機構的所作所爲。日前,英國衛生部已經明確表示,他們會積極應對這一事件,盡力給家長們一個滿意的結果。此外,英國政府也準備在近日出臺一項法律,嚴禁在未經病故患者家屬許可的條件下私自摘取死者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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