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記者利用探親訪友的機會,就節日期間的腐敗問題進行了一次社會調查。接受訪談的有工人、農民、市民、學生和專家,大家一致認爲,節日期間的腐敗雖發生在少數幹部身上,但它的危害卻不可小覷。懲治節日期間的腐敗,必須立足於制度建設,具體言之,就是制度規定一定要從嚴。
俗話說,過“年關”就是過“廉關”,首先,應將“給領導幹部送禮、請客就是行賄”制度化。“向領導幹部送禮就是向領導行賄”,這一觀點看似絕對化,實質上,卻是打破官場潛規則所必須樹立的觀念。不可否認,在節假日裏收受禮品,已經成爲一種暗流,並且已經發展到你影響我、我影響你的地步。如果任由其發展下去,就會形成一種共同的心理尺度和社會心理環境,對於反腐敗是極其不利的。只有對官員收受禮品的行爲作出更明確、更嚴格的具體界定,不姑息遷就,才能制止這種官場不良習氣的蔓延。
有研究者提出,如果從腐敗行爲本身來看,現在反腐敗更突出的問題是“只打老虎、不打蒼蠅”。一些貪污腐化分子由於數額夠不上“標準”而逃過法網,一些人不敢直接要現金,但卻樂於請吃請喝,收受禮品。這種大量存在的腐敗現象常常被歸結爲“不正之風”而輕輕一筆帶過,但是這些腐敗現象正是老百姓能直接感受到的並深惡痛絕。
其次,應將“黨政部門、國家機關相互嚴禁搞拜年活動”制度化。有不少地方節日期間走訪拜年並非簡單地一走了之,而是大搞請客宴請,推杯換盞,一醉方休,然後再送上土特產品、厚重禮品乃至紅包,美其名曰:一點“小意思”,感謝領導一年來的關心和支持,還望在新的一年多多關照!須知,黨政機關本身並不創造財富,其所花的每一分錢都來自納稅人上繳的稅款,是勞動者的血汗。如此藉機公款消費,大吃大喝,公款行賄,個人受益,違反黨紀政紀,不僅與中央精神相悖,也是百姓深惡痛絕的腐敗行爲。
再次,還要加大打擊力度、完善監督機制。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不僅要加大懲處大要案力度,對搞節日期間的腐敗的人,一經發現,也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執法執紀要硬起手腕,重拳治理,逐步健全完善黨內外監督、上下級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羣衆監督、人大監督等監督機制。大家普遍認爲,節日期間的腐敗比平時的腐敗更集中也更囂張,所以對其監督和查處也應強化。在節日期間,各地各部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都應該通過新聞媒體對外公佈舉報電話,安排專人值班,一有舉報,隨時派人查處。在節日期間,要集中開展專項檢查,多深入實際明察暗訪。對頂風違紀者,要抓住不放,嚴厲查處,決不能半途而廢。
最後,要從源頭上管住“公車輪子”和“花錢盤子”。所謂管住“公車輪子”,就是節日期間不僅領導的慰問、親民活動應輕車簡從,集中進行,以減少擾民,而且更要防止公車私用及領導幹部出遊、吃喝、娛樂,嚴禁用公款出沒於高檔消費場所。管住“花錢盤子”,就是防止下級給上級冠冕堂皇地發“獎金”,合理發放的獎金額應公示透明,監督發放,謹防截流“進貢”;防止年終突擊花錢,巧立名目發錢、發物、發有價證券。
有專家指出,腐敗不是選擇時間,而是選擇制度薄弱之處。節日期間的腐敗是日常腐敗的延續。大家認爲,我國素以禮儀之邦著稱於世,儘管從嚴懲治節日期間的腐敗可能有失人情,但制度大於人情,法律大於人情,如果制度不健全、紀律不嚴明,即使春節前反腐敗口號喊得再漂亮,禁令下得再嚴厲,恐怕都會無濟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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