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廣西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兇殺案作出判決,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張小勇有期徒刑15年,張小勇父母賠償受害人父母8萬餘元。張小勇,這個才15歲的少年,在網吧認識了大他7歲的阿燕,提出要阿燕做他的女朋友,在遭到阿燕的拒絕後,竟將她殺死。一個15歲的少年爲何這般殘忍?
少女喋血出租屋
阿燕是來自廣西靈川縣的一位22歲的姑娘,中專畢業後在桂林打工,她有一位來自荔浦縣的同學阿玲也在桂林做事,兩人玩得很要好。不久,阿玲處了一個來自興安縣的男朋友,並把男朋友的老鄉楊某介紹給她。兩人很快墜入愛河,租房同居。
2003年8月7日晚11時,在桂林市打工的楊某回到位於市郊甲山獅子巖的租住屋,推開只掩着的門,只見女朋友阿燕平躺在牀上,腦袋卻垂在牀底。他以爲阿燕胃病發作,急忙去拉她,卻感到她的手冰涼僵硬,又發現地上有一大攤血,他意識到阿燕被人殺害了,忙報了警。
警方根據現場勘查,認定是阿燕的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最大,於是對與阿燕來往的人進行調查,三天後,兇手落入警方的視線,他竟是15歲的少年張小勇!
小網迷愛上網吧服務員
張小勇,廣西永福縣人,出生於1987年12月30日,他從小不愛讀書,2002年7月讀完初二便輟學了,從此浪跡社會。他父親在南寧做生意,母親管不了他,只好任由他四處遊蕩。他從永福來到桂林,想找點事做,無奈年齡太少,四處碰壁。無所事事的他便迷上了網吧,經常整日整夜地泡在網吧裏,玩網絡遊戲。
“開×網吧”是他常去的地方,一來二去,便和在這裏打工的阿燕認識了。阿燕也是個網迷,經常下了班還上網玩個通宵。兩個網迷很談得來,小勇能說會道,油嘴滑舌,總能把阿燕逗得開懷大笑,兩人常在網絡遊戲中做搭檔,一個當“冷麪殺手”,一個當“多情俠女”。小勇是網吧常客中最小的,儘管他長得1米65的個,剪個平頭,看上去並不像15歲的小傢伙,網吧裏的人把他稱作“小把爺”,阿燕也只把他當個大男孩。
2003年7月下旬的一天,阿燕約小勇去一趟長沙。因爲她在網上認識的一位長沙網友遇到了一些困難,從網上向她求援,考慮到一個人去不安全,她便不加防範地叫上了小勇,小勇欣然陪同前往。到了長沙,兩人只開了一間房住宿,熟料晚上小勇卻對阿燕說他愛上了她,並要跟她發生性關係。阿燕拒絕了。她沒有說她已有了男朋友並且同居了,只說小勇太小,不能帶壞他。小勇不死心,在長沙一直糾纏阿燕。
回到桂林後,小勇仍如影隨形地跟着阿燕,還以沒地方住爲由要在阿燕的出租屋住。那幾天,阿燕正跟男朋友鬧了些矛盾,男朋友一氣之下回興安去了。阿燕心裏很煩悶,也就沒拒絕會逗樂的小勇跟她在一起,但她仍拒絕與小勇發生性關係。雖然如此,小勇仍感到十分高興,認爲阿燕漸漸接納他了,他在阿燕的出租屋住了三天。
遭冷遇怒而殺人
自以爲墜入愛河的小勇更是整天沉溺在“開×網吧”,對阿燕的言行都透出一股親暱的味道,網吧裏的人看出他的神態來了,嘲笑他:“你自作多情幹什麼呀,人家阿燕早有男朋友了,都住在一塊兩年多了。”這些話如當頭一棒,讓小勇倍感失落,他氣憤地質問阿燕:“爲什麼瞞着我?爲什麼不告訴我?”素來脾氣大的阿燕對他冷語相向,“爲什麼要告訴你,你一個15歲的小男孩懂什麼!”7月底,阿燕的男朋友跟她和好了,從興安回到了桂林,阿燕爲避免誤會,對小勇冷漠了,小勇幾次去她的租住屋,都被她趕走。小勇內心的痛苦無以表達,從來討厭寫字的小勇竟然在隨身帶的電話本上寫起了日記,傷感失落躍然紙上。
8月6日,身無分文的小勇向在廣東打工的一位朋友求援,朋友匯了100元給他。由於他沒有存摺,就借用阿燕的儲蓄卡號。他向阿燕借了儲蓄卡取錢。第二天上午,他打電話給阿燕說把卡還給她,其實他是想再去找她,試試她對他的態度。昨晚玩到半夜才睡的阿燕剛起牀,對他說:“你拿過來吧。”
在去阿燕租住屋的路上,經過西門菜市時,看到一個菜刀攤,他心裏突然生出一個念頭,促使他買下了一把水果刀,這個念頭是:“如果她對我態度好,就算了;如果她還是趕我走,就捅了她!”
進屋後,阿燕接過小勇遞來的卡放在地上,坐在地板上只管自己看電視,小勇在牀沿坐下來,沒話找話地跟她聊天,阿燕不愛搭理他,兩眼看着電視,時不時冒出句:“你走吧,我男朋友就要回來了,給他看見了不好。”小勇搜腸刮肚找出好玩的話說,阿燕卻越發不耐煩了,高聲說:“你走啊!”
路上的念頭強烈地閃現在小勇的腦際,他猛地撲過去,捂住阿燕的嘴,掏出水果刀就刺,第一刀刺在阿燕的手臂上,他對準阿燕的後背再刺,連刺了七八刀,阿燕倒下了……
面對一個人的喪命,小勇卻表現出極度的冷靜。他將電視機關了,打開影碟,放進一張劉德華的歌碟,接着在房裏翻找起來,從抽屜裏找出了一條銀項鍊、一隻銀戒指,從阿燕的包裏找出了40元;又走到陽臺,將水果刀丟到樓下的草叢中。之後到樓下的衛生間將沾有血跡的手洗乾淨,再回到屋裏,拿走阿燕的小靈通和鑰匙,才帶上門離開。
然而殺人的恐懼還是很快籠罩了他。第二天他逃回了永福老家,但在家裏心仍難安,又回了桂林。他裝作若無其事地去“開×網吧”上網,實則想探聽是不是警察查出殺害阿燕的人了,一直聽不到有人議論此事,他坐不住了,主動對網吧服務員郭某說:“阿燕死了。”郭某非常吃驚,問他怎麼知道的,小勇一會兒說朋友告訴的,一會兒說從報紙上看到的。第二天,小勇決定離開桂林,去投奔在廣州打工的一個親戚。到了廣州,他突然感到萬念俱灰,爬上鐵橋要自殺,被民警救了下來。民警買了車票,將他送上回桂林的客車。
8月14日,剛回到桂林的張小勇被桂林警方找到。
遊蕩生涯一身惡習
審問中,辦案民警一直對張小勇的殺人動機百思不得其解,多次盤問他的殺人動機,出於什麼目的。張小勇回答說:“在頭一天我還見過阿燕,那時還沒有這種想法。就在當天,我約了她,是想看看她對我是什麼態度,所以我事先買了這把刀。我當時想,如果阿燕對我態度不好,真的趕我走的話,我就用刀捅她,把她殺掉。可以說是一時衝動吧。”民警又問他:“那天去阿燕住處你不怕被人發現嗎?”他答:“不怕,因爲如果阿燕不趕我走或對我態度好的話,我是不準備殺她的。”
張小勇何以輕易地就將一個人殺掉,恐怕每一個人都會百思不得其解。生命在他眼裏難道一點都不珍貴嗎?在他心裏對生命難道就沒有一點敬畏嗎?
在認識他的人眼裏,張小勇是一個浪蕩兒的形象。“他有根手指斷了關節。”“他左、右手的食指、中指、無名指都戴了戒指,雙手共戴了6只戒指。”“他總是說他家裏很有錢。”“這個人平時就整天說要拿刀砍這個砍那個的。”這是他“圈子”裏的人對他的形象描述和印象。在他的日記裏,他也是一個“小頹廢”形象:“今天同家裏大吵了一架,我無家可歸了。”“今天過了平凡的一天,這樣的日子很難過。”“身上沒有錢了,要不要向家裏要錢?如果問家裏要錢,就很沒面子了。”“唉,日子很難過,這樣的日子不如死掉算了……”
張小勇的行爲,自是與他的家庭教育缺乏有關,但僅此似乎尚不足以詮釋。廣西社會科學院社會研究所周可達所長認爲,張小勇殺人行爲的發生,受影視和網絡遊戲的影響非常大。當下的影視和網絡遊戲,充斥打打殺殺的暴力、血腥情節,作爲一個網蟲,沉溺暴力網絡遊戲中,不覺中受到了薰染。一個15歲的小孩子,要說有多強的生命意識是談不上的,而且缺乏辨別能力,容易把虛擬與現實混同起來,暴力影視、遊戲接觸多了,會以爲現實也是這樣。當在現實生活中遇到不順心、令他發怒的事情時,他便會像遊戲中那樣進行發泄,而小孩做事往往是不考慮後果的,這樣張小勇殺害阿燕的不幸悲劇就發生了。“在很多國家,經營者都自覺禁止未成年人進入網吧,而我們的許多經營者卻千方百計吸引小孩子進網吧,這是很讓人擔憂的。”(張小勇、阿燕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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