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男子李輝害怕女友對自己不忠,就殘忍地用銅鎖將女友的下體鎖了起來。然而經過一年多的審理,這起罕見的案件仍然沒有最終結果。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審理後認爲,原審法院認定的事實不清,案件發回重審。1月30日,撫順市望花區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審理此案。
撫順市望花區法院在一審時判決李輝犯強姦罪、傷害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不服判決的李輝向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訴。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後做出了發回重審的裁定。
據悉,此次法院在重審後將擇日宣判。
案情回放
1994年,已經離婚的小梅和小學同學李輝開始了同居生活,因爲李輝尚未離婚,兩人並沒有辦理結婚手續。2003年2月8日,爲了“保證”小梅的貞潔,李輝使用毛衣針和刀片將小梅的下體縫合。同年2月11日,李輝將縫合處剪開,並強行與小梅發生關係,後用銅鎖將其下體鎖住。同年2月13日,在工友的陪同下,小梅向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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