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與女友分手而打算輕生,王某鑽入公交車底,更加過分的是他不僅不聽勸阻還使用暴力襲警並妨害民警執行公務,其行爲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海淀檢察院昨日依法將其提起公訴。
2003年10月26日15時許,一男子在本市海淀區交大東路附近沿主路向車流逆行,很多車及時躲閃過去。一輛601路大公交車遭到攔截,無法正常行駛。司機見造成道路堵塞並無 法控制局面,便迅速報警。該名男子見報警後反而鑽入公交車底躺在地上。約三十分鐘後民警趕到,勸其出來解決問題,相持十多分鐘仍無效果,該男子躺在車底並用頭撞車下鐵管,民警見狀鑽入車底,遭到該男子暴力反抗,又踢又踹,將民警鼻子、手等多處踢傷,後被民警拉出車底帶到派出所。
這名男子就是23歲的王某,他是某客運公司的售票員,因爲與女友發生矛盾,爭吵後一時想不開,欲尋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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