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華盛頓郵報》報道,紐約,曾經經歷美國曆史上最爲慘重的恐怖襲擊的城市,日前也加入了美國數百個城市和縣鎮反對《愛國者法案》的行列。2月4日,紐約市政委員會通過了一項決議,正式表明其反對該法案授予司法部門更多調查權力的態度。
該決議以口頭表決方式獲得了市政委員會的通過。決議對2001年“9·11”恐怖襲擊 事件發生後不久頒佈的《愛國者法案》予以了譴責。該決議的發起人,來自曼哈頓區的民主黨市政委員比爾·帕金斯表示:“《愛國者法案》並不是真正愛國的,它破壞了我們的公民權利和公民自由。我們永遠不會放棄讓我們成爲一個真正美國人的權利。”
該決議批評《愛國者法案》爲侵犯個人隱私打開了方便之門,如該法案允許司法部門調閱公民的資料紀錄,放寬了對公民搜查許可證的要求。據報道,該決議是在支持者與紐約市政委員會成員進行了長達數月的磋商之後達成的。最初提案的焦點主要集中在要不要禁止紐約警察局強化移民法律、蒐集激進分子組織和商業機構資料以及要不要建立一個反恐怖報告數據庫等問題的措辭方面。
此舉使紐約成爲美國最新一個加入反對《愛國者法案》行列的城市。據一個幫助地方政府起草反《愛國者法案》決議的組織——“權利保護法案委員會”的統計,在紐約之前,已有3個州、246個城市和縣鎮通過決議,明確反對該法案,這些地區包括弗吉尼亞和馬里蘭州的地方政府。
美國司法部發言人馬克·康拉羅拒絕承認這些地方政府的決議,稱大多數決議都是在左傾選民的支持下獲得通過的,而且是基於對《愛國者法案》的錯誤認識。他強調,該法案是美國會授予政府足夠權力以打擊恐怖主義,防止恐怖襲擊事件再次發生的最重要的工具之一。
背景資料:《美國愛國者法案》
2001年10月26日,即“9·11”恐怖襲擊事件發生後不久,布什總統簽署了《美國愛國者法案》(又稱《反恐怖法》)。這法案允許執法機構竊聽和監視涉嫌從事恐怖活動者的通訊與行蹤,在沒有法官批准的條件下進行祕密調查。
由於該法案不僅對外國人進入美國作出了很多規定,也對美國公民的自由作了一定的限制,因此,自頒佈以來就遭到民權組織和美國民衆的不滿和批評。
2004年1月26日,美國聯邦法官奧德麗·柯林斯作出最新裁決,稱美國《愛國者法案》中有關禁止對被美國當局確認爲恐怖組織的團體提供專家幫助的條款是違背美國憲法的,這也是美國第一次由一名聯邦法官裁決它的部分條款違憲,因而引起了人們的普遍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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