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公婆共同居住,竟多次趁家人不備盜出公婆工資存摺,並先後13次從儲蓄所支取現金共計2.4萬餘元。日前,這名大膽兒媳被南開區人民法院一審以盜竊罪酌情從重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5000元。
趙某幾年前結婚,婚後與公婆同住在本市南開區。初中文化的趙某,自己也有一份工作,卻幹出了令全家人都很吃驚的事。在去年2月至7月間,趙某多次乘家人沒有防備,將公婆的工資存摺偷偷拿出來,而後到儲蓄所擅自取出公婆的工資。趙某先後取錢13次,支取錢款2.4萬餘元。去年9月,趙某的行爲被婆婆發現,並被婆婆扭送至公安機關,婆婆要求追究媳婦的刑事責任。
趙某歸案後對所獲贓款的去向沒有作出合理交代。開庭時,對於犯罪事實,趙某予以認可。一審南開區人民法院認爲,趙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多次祕密竊取公婆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盜竊罪,應依法判處,並應對其非法所得予以追繳。但鑑於趙某在案發後不能如實交代贓款去向,致使被害人的經濟損失無法挽回,故在量刑時酌情從重判處。爲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合法財產不受侵犯,打擊刑事犯罪活動,法院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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