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爲反腐敗警示教育的一種新形式,閩東9個縣的縣委書記、人大主任、縣長和寧德市直機關單位的處級幹部共計100多人,今天上午集體旁聽了在此間審理的一起縣官腐敗案。
站在被告席上的是他們昔日的同僚———原周寧縣委書記林龍飛。寧德市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林龍飛通過買官賣官、以權謀私等手段,接受賄賂共計230多萬元,另有230多萬元 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涉嫌犯有受賄罪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當審判長問被告人林龍飛有什麼需要向法庭陳訴時,林龍飛掏出了長達6頁的“悔過書”。這個出身農家的貪官在法庭上現身說法,自述犯罪的原因:長期放鬆了對世界觀和人生觀的改造;在“三講”、“三個代表”學習中敷衍了事;在黨紀學習上草率應付;受“當官不發財,請我都不來”思想的影響,人在官場卻心在商路。最後,他“告誡”從政的朋友,對待組織要忠誠老實,對待自己要嚴格要求,對待生活要知足常樂。
據透露,林龍飛嗜賭好色,他帶頭打牌賭博,並與多名婦女保持不正當關係。林龍飛腐敗案涉及周寧縣的數十名幹部。此前已有3名處級幹部、10名科級幹部被依法提起公訴,另有多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參加旁聽的一位年輕幹部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當貪官痛快一時,等到淪爲階下囚就後悔莫及了。這個發生在我們身邊的案例提醒我們,常常思考“當官到底是爲民造福還是爲己謀利”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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