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國家質檢總局10日聯合發出緊急公告,暫停直接或間接從美國輸入禽鳥及其產品,防止美國禽流感傳入我國。
公告要求,2月7日以後,已從美國運抵我出入境口岸尚未報檢的禽鳥及其產品,一律作退回或銷燬處理。已接受報檢的,增加禽流感檢測項目,檢驗結果合格方可放行。
暫停簽發從美國進口禽類及其產品的《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撤消已經簽發的《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禁止郵寄或旅客攜帶來自美國的禽鳥及其產品進境。一經發現,一律作退回或銷燬處理。
對途經我國或在我國停留的國際航行船舶、飛機和火車等運輸工具,如發現有來自美國的禽鳥及其產品,一律作封存處理。其交通員工自養自用的禽鳥,必須裝入完好的籠具中,不得帶離運輸工具。其廢棄物、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監督下作無害化處理,不得擅自拋棄。
對海關、邊防等部門截獲的走私入境的來自美國的禽鳥及其產品,一律移交就近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並在其監督下作銷燬處理。
2004年2月6日,美國特拉華州肯特區一處農場發生禽流感疫情(病毒亞型爲H7),當地政府撲殺了1.2萬隻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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