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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華日軍遺留的化學武器已給許多中國人帶來傷害。 |
昨天早晨6時,侵華日軍遺留化學武器的受害者之一李國強從首都機場乘機飛赴日本。他將在日本高等法院出庭,陳述他和另外4名化學武器受害者的受害事實。2月12日,日本高等法院將對這5名中國受害者的上訴進行開庭審理。這是中國化武受害者首次直接面對日本高等法院。2月9日晚上,即李國強赴日前一天,本報記者與他及律師蘇向祥進行了一番長談。李國強說:“我要用鐵證觸動日本法官和日本民衆。”
受害者將直面日高等法院
2月9日晚,本報記者在四川駐京辦事處找到李國強。這是化武受害者對日訴訟中方代理律師蘇向祥給其安排的住處。
李國強是在汽車轉火車奔波了一宿一天之後趕到北京的。
交談不久,李國強便開始重重地咳嗽起來。“我一着急上火時,就咳嗽得厲害,這都是當時落下的後遺症。”李國強說。
“後遺症”就是他被侵華日軍遺留的化學武器芥子氣體創傷的結果。北方乍暖還寒的氣候,尤其容易使他隨時發病。
李國強,55歲,齊齊哈爾市人。1987年,時年38歲的他在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煤氣公司庭院裏無意中碰觸到發現的鐵罐裝液體和氣體之後,產生呼吸困難等症狀。之後經診斷,他被確認爲是受到芥子氣的毒害。
10年之後的1997年,李國強和其他4名化學武器受害者一起,向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造成受害者及其家屬陷入這種痛苦境地的日本國作出有誠意的謝罪,並支付1000萬—2000萬日元不等的賠償金及相關利息”。
但是,2003年5月15日,東京地方法院在對該訴訟案中日軍在華遺棄化學武器的事實和受害者受害事實均認定的前提下,判決這5名受害者敗訴。5名受害者感到屈辱和憤懣,他們隨即向日本高等法院提起上訴。
李國強此行是以化學武器中國受害者的身份,第一次向日本高等法院陳述自己的受害事實,同時也將拷問日本司法的公正。
臨出發前,李國強再一次從包裏拿出護照、機票等物件,一一仔細查驗一遍。確認都帶妥之後,他衝着站在旁邊的化武受害者對日訴訟中方代理律師蘇向祥點點頭。
“第一次開庭非常重要。如果受害者對受害事實的陳述和提供的法律證據,能夠觸動高等法院的法官,那麼上訴的結果就會更加樂觀一些。畢竟,這是日本最高法律執行機構與中國化武受害者最爲真實的一次接觸。”蘇向祥對記者說。
民間捐款資助受害者
與以往不同,此次化武受害者的上訴,得到了中國社會各階層的支持。對於民間對日訴訟,越來越多的人不再僅僅是觀望,而是開始有了具體的行動。李國強此次去日本的全部費用,就來自於民間捐款。
本報2003年12月17日《民間對日訴訟面臨資金困境》一文見報之後,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截至目前,爲侵華日軍遺留化學武器受害者對日訴訟的社會捐款已逾10萬元。
在軍隊服役多年的吳先生(現下海經商),在通過本報記者找到化武對日訴訟中方代理律師蘇向祥後,個人捐出10萬元作爲對訴訟的資助。雙方協定,該捐款全部用於對日軍遺留化學武器受害者的調查取證費用及受害者赴日出庭費用,並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有關媒體等組成監督小組對款項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並適時予以公佈。
“他們不爲名不爲利,甚至連名字都不願意留下,讓人真的很感動,”蘇向祥感慨,“也許捐贈的只是一塊錢,也許援助的只是一次志願的翻譯,我們都將視同無價,因爲這正是我們需要的。而我們堅持不懈進行對日訴訟的意義也正在於此———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並參與其中。”
蘇向祥說,這種廣泛的關注和參與,能讓更多的受害者親自走上日本法庭,而這正是最終勝訴的重要前提。
律師找出勝訴突破點
對於此次化武受害者上訴,蘇向祥認爲,勝訴的關鍵不在於法庭對受害者受害事實和法律事實的認定。因爲在東京地方法院的一審判決當中,這些已經被予以認定,因此,勝訴的關鍵在於日本高等法院的法官站在公正的立場上對案件進行判決。
“還有重要的一點是,法官能有秉着生而爲人的良知作出正確決定的勇氣。”蘇向祥說。
在提起上訴之後,在2003年的大半年中,中日律師團對相關法律證據進行了適當補充,包括受害者現狀、間接受害的受害者家屬的情況,以及對化學武器確鑿的埋藏地點的指認結果等等證據,這些證據無疑將在判決的天平上加上一顆重要的砝碼。
此外,對於訴訟案的被告———日本政府一直以來動輒舞動的三個擋箭牌“國家無答責”、“個人無權起訴國家”以及“在主權國以外的調查存在困難,傷害結果的發生有不可避免性”,蘇向祥說,如果找到突破點,那麼這些擋箭牌其實就成了對方的軟肋。
蘇向祥還向本報記者透露,中日律師團有把握將這些擋箭牌各個擊破。比如,律師團將考慮向高等法院提交法律意見書,以足夠的理由來說明中國政府一直在積極對待日軍在華遺留化武問題。所謂“在主權國以外的調查存在困難”只是日方的託詞而已,而這種沒有任何道理的託詞,使得本來完全可以避免的傷害屢次在中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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