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學期伊始,快報收到一份來自無錫某重點中學學生家長的來信,信中說:學校最近在操場上新栽了一批樹,說是要建一個“森林廣場”,老師在班上要求學生捐款認養,孩子回家要錢,說低於100不行,班裏同學都捐200元。學校搞綠化,卻讓學生出錢,這哪是什麼植樹育人,整個一“搖錢樹”嘛!
學校13萬建個“森林廣場”
位於無錫西漳鎮的江蘇省天一中學是一所頗有名氣的省重點中學,同時還是江蘇省園林綠化單位。在該校民辦初中部,記者見到了家長在上述信中所提到的那個“森林廣場”。
據學校有關人員介紹,這兒原來是一個小操場,學校爲了擴大綠化面積,優化生態環境,準備搞一個“森林廣場”,從去年底開始特意從山東購樹種植。到今年初,學校共購置了50多棵樹,有銀杏、桂花、香樟、白玉蘭、廣玉蘭、桔樹等多個品種。
“其中一棵銀杏樹已經有上百年的歷史,樹徑有40釐米以上,樹高有10多米,買來時包種包活就要2萬元。其他幾棵香樟樹也都有8米多高,樹徑在30釐米以上,光是這些樹的購置款就在十二三萬元!”
記者在現場看到,50多棵樹已經基本植栽到位,新栽的樹木都用草繩捆護着,高大的香樟、銀杏樹整齊地排成一列,確實給人以不凡的氣勢。
學生“認養”50-800元不等
就在“森林廣場”旁邊,記者向幾個初中學生詢問“認養”一事,每個學生都回答說“領了”。
初一(4)班的兩個學生告訴記者他們班認養了一棵桂花樹,問及每人交了多少錢,一個學生說:“老師也沒具體規定,一般都是一兩百,我們班最少的交了50元,最多的好象交了320元,我交了100元。5個人就領養了一棵樹。”記者隨即問他們知不知道班裏領養的是哪棵,兩個學生茫然地看着滿操場的樹,說是“不知道,交了錢就行了。”
記者又問了幾個其他年級的學生,發現初二、初三年級的學生都參加了所謂的“領養”活動,一個初二的學生說,他們班最多的同學交了800元:“交少了不好看,而且班裏也沒有不交錢的,有的人一開始交的少,後來又補交了。”至於領養了哪棵樹,學生們卻都說不上來:“老師就說認養,也沒說要我們幹什麼。”
在天一中學的高中部,記者注意到花圃中有的樹上也掛了“某某班認養”的牌子,一位高二的學生對記者說,他們在進校時也曾經“認養”過樹,但現在他都不知道那樹在哪兒!
學生主動倡議還是老師“發動”
提到“森林廣場”的費用來源,從總務主任、校長到書記都顯得非常“敏感”。
總務主任向記者介紹說:“我們學校的綠化覆蓋率已經達到50%以上,學校每年都要投入十多萬在綠化上,這次民辦初中部新栽的樹,也是老師發動學生的----”
這時民辦初中部的陳校長突然糾正:“不是發動,是個別班級主動倡議,學生們看到學校操場在種樹都開心得不得了,不是老師,是學生們自己提出來的。我們覺得認養樹木對學生來說也是種環境教育,從小培養環保的意識,而且今後回到母校時也可以到自己領養的樹下看看,是一件有意義的事,這樣我們才同意搞這個活動的。”
儘管是學生“自願”,而且校方也承認所有民辦初中部的學生都參與了此次認養活動,但對於這次“自願認養”的總金額,學校方面卻始終諱莫如深。該校沈校長說:“學生只是交了一小部分的錢,金額很少,少的3元、5元,多的30、50元,學生也可以不交錢。加起來有的班級有上千的,也有的班級只有幾百。”
校方的統計顯然和學生的說法大有“出入”,根據記者統計,天一中學民辦初中部共有22個班,每個班平均有50名學生,如果按學生所說每人最少50元算的話,那一個班最少也要2500多元,三個年級加起來就是5萬多元。
不是行政命令就不算“亂收費”
在採訪中,學校馮書記無意中提及“認養是通過物價部門批准的”。記者得知,早在年初就已經有家長向無錫錫山區物價局反映過“認養樹木”的問題,而當時物價檢查人員憑着校方的一份學生“認養”的倡議書,得出了“不屬於亂收費”的結論。
記者在那張打印的“倡議書”上看到了物價局的蓋章,底下還附有錫山區物價局檢查所鄧所長的簽署意見:此種形式無可非議,暫不作亂收費論,但必須清醒認識到,學生沒有收入來源,今後凡是涉及學生出錢的活動,學校領導和教師應當加入正確引導。
馮所長認爲:“這件事情不是學校發起的,也不屬於行政命令,只是學生的倡議,因此不屬於亂收費。認養也沒有規定標準,是學生自願,主要是學生之間互相攀比,第一次交了10元,後來加了5元,又加了5元,有的學生交了有三四次,當然老師是怎麼引導的我們不知道,不排除學校有隱瞞的可能。”
省教育廳紀委有關人士認爲,在學校教育的相關規定中,“認養樹木”是沒有任何收費依據的,本應由學校的公共經費中支出,如果真是學生自願捐款也不干涉,但如果是強迫的話性質就不同了,不能讓學生來建設學校。
據悉,物價部們已經要求學校以召開家長會的形式,明確退款意向,但記者獲悉截止目前校方只退了一個學生的100元。
捐款養樹也是種教育行爲?
讓學生出錢“捐款養樹”到底有沒有教育意義?採訪中,天一中學沈校長的一番“捐款教育論”讓記者感觸頗多。
“學校沒有叫學生捐款,也沒有一個標準數字,純粹出於教育目的,發生問題是因學生攀比而起,只是個別家長有意見。”不僅如此,沈校長認爲捐款植樹“是件非常好的事情,適當捐款也是一種教育行爲。
“大家都知道去年是治理學校亂收費年,但是蘇南和蘇北的情況還不同,現在我們學校的教育向優質方向發展,每個教室都有空調,都可以多媒體上網,運轉成本如此之大,單靠政府支撐是不可能的。”
按沈校長理解,現在“上面的政策”也分兩種,一種是有明文規定的公開收費,另一種則是向社會收取適度贊助資金。“無錫某重點中學搞校慶,就要求每個學生交200元,你說對嗎?肯定不對,但這裏面也有教育意義,不光是經濟意義。要知道現在有的學生過個年壓歲錢就拿幾千元!”
按照沈校長的“捐款教育論”,學生的捐款似乎也是用來支持教育,然而記者瞭解到,天一中學民辦初中部每個學生每年的建設費就是1.5萬元,每學期的學費是2000多元,還要外加住宿費、代辦費等等,民辦學校這些經過物價覈准的高額費用就是用來捐助教育事業的。
學校栽樹,學生出錢,而且還是“決不強迫,純屬自願”,如此的好事,一方面學校“樂此不疲”,另一方面家長卻是“有苦難言”。“學生建校”的變相收費現象還將上演到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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