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是情人節,對許多年輕人來說是個特殊的日子,把這一天作爲結婚登記的日子,無疑也是一件很浪漫溫馨的事。然而在瀋陽市瀋河區婚姻登記處的門口,一張通知單卻令一些想跨入婚姻殿堂的情侶們不解:“2004年2月14日,星期六(情人節)辦理特殊服務,正常收費外加收服務費200元,特此通知。”
這200塊錢到底收的是什麼錢?“特殊服務”指的又是什麼呢?記者對此事展開了調查。
情侶:有認可也有質疑
2月10日上午10點左右,記者在瀋河區婚姻登記處的大門口和二樓登記大廳的玻璃門上,都找到了這樣的通知。記者正好趕上有一對情侶正要往裏走,見兩人看到了門上的通知後,便議論起來,男的說:“怎麼那天登記還要加錢呀?”女的說:“情人節特殊唄!”
隨後,記者又對來登記處的男女青年進行了隨機採訪,有的情侶對多交200元錢並不是十分介意,他們看中的是特殊的紀念意義。“畢竟婚姻是一輩子的大事,能花錢買來一個美好的回憶也是值得的。”一些情侶們愉快地告訴記者。
也有不少人對婚姻登記處收的這200元錢提出了質疑:“什麼叫‘正常收費外加收服務費200元’呀?這不是變相收費嗎?”“情人節加班服務本是好事,可民政部門也不能趁機賺錢呀。”
登記處:200元相當於加班費
昨日,記者又以一位想辦結婚登記的市民身份對瀋河區婚姻登記處進行了電話諮詢。記者:情人節那天能辦結婚登記嗎?需要帶什麼東西?李女士(工作人員):能。帶身份證、戶口本,再帶點錢過來。記者:需要多少錢?100元錢夠不?李女士:不夠,一條龍服務得200元。記者:這一條龍服務都包括什麼?李女士:鮮花、巧克力、照相、結婚證盒。記者:不買鮮花、巧克力行不?李女士(停頓片刻):不買就不買唄。記者:那帶100元夠嗎?李女士:(無語)
就此情況,記者又以記者身份詢問了瀋河區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他們表示,週六他們本不上班,因爲有很多人打電話來詢問今年“情人節”能不能特殊(指不休息),所以他們就決定在當天加班滿足結婚登記者的要求。200元錢是一系列的特殊服務,可以享受玫瑰花、巧克力和其他的一些禮品,也相當於工作人員的加班費。
主管領導:雖是自願但也不妥
記者隨後與瀋陽市民政局社會事務部的孫處長取得了聯繫,孫處長表示這些都是由區裏自行安排的,想要更清楚地瞭解可以向各區瞭解情況。對於記者提出的質疑,孫處長表示,這些收費雖完全是自願的,但民政部門的第一天職是爲百姓服務,職工在情人節加班也不應向社會索取報酬。
法律聲音
記者就此事查詢了相關方面的法律規定。目前尚沒有具體針對事業單位加班費的特別法律規定,但比照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休息日安排職工加班工作的,單位應首先安排補休,不能補休時,則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補休時間應等同於加班時間。某律師事務所的姓楊的律師稱,不管登記處的員工如何獲取情人節的加班報酬,都應該由單位進行補償,而不應當把費用加在登記的情人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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