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樂福方圓店買來禮品盒送人,不料盒裏裝的卻是過期臘肉。頗爲氣憤的消費者李磊隨即致電12315消費者投訴熱線。經海淀工商分局北下關工商所調解,家樂福方圓店近日雙倍賠償李磊812元。
元宵節後,李磊在家樂福方圓店購買了一個臘肉禮品盒,價格爲406元。幾天後,李磊想去一朋友家串門,便拎起此禮品盒準備出門。當家人提醒他把禮品盒外邊擦乾淨時,李磊無意間發現這盒臘肉已經過期快一個月了。李磊當即向12315消費者投訴熱線進行了投訴,並就近把過期臘肉送到衛生監督部門。
北下關工商所查實情況後,與家樂福方圓店進行了正面的接觸。店方負責人解釋說,由於春節期間上架的貨物太多、人手又少,沒來得及對過期食品清理下架,屬於工作的疏忽。在北下關工商所和衛生監督部門的調解下,家樂福方圓店雙倍賠償李磊8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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