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學技術部十三日專門發出《關於加強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科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科技主管部門加強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科研的生物安全管理,並具體提出“三大紀律”式的三項要求——
一是未經批准,任何單位不得從事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及相關研究活動。凡利用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毒株或病料開展研究的項目必須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各有關研究機構不得擅自進行。
二是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高致病性禽流感樣品採集、運輸和保藏。要不失時機做好毒株和樣本的採集和保藏工作,但樣本採集、運輸、保藏及毒株的分離、使用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規範進行。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毒株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並建立嚴格的使用登記制度。
三是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引進境外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毒株或將國內樣本送往國外、攜帶出境。確因國際合作研究需要引進或輸出,必須嚴格履行有關報批手續。
該《通知》強調,確保科研的生物安全是做好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科技工作的基本要求,各地科技主管部門應採取周密有效的措施,認真負責地把生物安全管理的責任和措施落到實處。
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關鍵在於科學技術、最終要靠科技。中國科技部在《通知》中要求各地科技主管部門把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科技工作作爲當前科技工作的一件大事抓好抓實,切實做好三方面工作:
——發生疫情的地方,要廣泛動員各方面科技力量,爲一線防治工作服務。在地方政府領導下,組織科技人員積極參與一線防治工作、服務一線,爲把疫情控制在疫點、嚴防疫情擴散做出貢獻;針對當前防治工作需求,爲政府決策、有效防治提供技術指導和諮詢服務;結合當地需求,組織開展科研攻關及技術成果應用。
——未發生疫情的地方,要採取有效科學措施,嚴格防範。全面瞭解周邊地區疫情發生情況,制定嚴防疫情傳入的科技保障措施;組織科技力量,儘快提出本地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科技工作預案,防患於未然。
——積極組織開展科技諮詢,加強科普工作。充分利用各種渠道並採取切實有效的方法,組織專家開展形式多樣的科技諮詢和科普活動,向廣大公衆普及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科學知識,消除民衆的恐慌心理,增強社會公衆依靠科學戰勝疫情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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