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深圳出口企業打反傾銷官司可以“報銷”律師費。深圳市日前出臺了《深圳市反傾銷應訴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目前已經通過社會各界募集資金,反傾銷應訴專項資金總額已經達到1000萬元。
據瞭解,我國加入WTO以來,在60多個國家針對我國產品的反傾銷案件中,大多都涉及深圳市的出口產品,如自行車、彩電、汽車擋風玻璃等。去年,深圳平均一周遭遇一起反傾銷案。爲維護出口企業合法權益,支持出口企業參與國外對我反傾銷案應訴,深圳市決定建立反傾銷應訴專項資金,用於資助企業參與國際反傾銷應訴、複審工作中要支付的律師代理費用。
據介紹,反傾銷應訴資金的資助比例規定,新立案的律師費用,資助比例爲10%到30%,總額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標的只涉及單個企業應訴的新立案律師費用,資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人民幣。行政複議案件和複審案件的律師代理費用的資金金額不超過10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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