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裏要修路,本是件造福百姓的好事,但在南通市海安縣曲塘鎮,這件好事卻有一個讓人並不愉快的插曲。因鎮裏劃定的取土點是農田,雖然政府承諾予以補償,並將在取完土後儘快“回土復墾”,但開挖取土塘平均將達到的4.5米的度,讓所涉的14戶農民對未來土質和收成心存疑慮。就在農戶們就取土點進行談判時,上級緊壓的工期要求讓曲塘鎮政府失去了耐心。本月10日上午,在前一天經與農戶們大半夜談判無果、要求農戶籤協議遭拒後,政府將挖土機開進了農田強行取土。
現場回放
警車壓陣強行開進取土
10日下午,記者來到位於曲塘鎮大陳莊村五組邊的農田時,這個距曲塘鎮4公里遠的小村莊邊已聚滿了村裏的男女老幼,農田裏,兩臺巨型挖土機發出隆隆巨響,將一個上午從約300平方農田裏挖出來的土不斷向外翻運,村民們遠遠地站在路邊,看着這個龐然大物在自己賴以存活的“活命田”上作業,而挖土機厚重的履帶下,是村民們沒來得及運走的成排麥苗和菜秧。
在已如小山的土堆邊,一個老農和老伴佝僂着腰彎身拔着已倒伏在田裏的菜秧,一言不發。
“我從來沒見村裏面來過像上午那麼多的幹部,”一村民告訴記者,“上午8點多鐘,鎮裏和村裏的幹部來了五六十號人,開了四輛警車,二話沒說就開進地裏,幹部們忙着在田裏插草標,圍成一個大長方形後,告訴挖土機手,草標裏的就可以挖。”
“我們當時都嚇壞了,沒人敢動,就怕給抓走,”村裏的一個婦女用“又氣又怕”形容當時村民們的感受,“幹部們站在一邊,老百姓站成另一團,就這樣耗了近一個上午。”
在經過近半天的“和平對峙”後,幹部們見無異常離開了現場,留下兩臺挖土機在田間轟鳴,村民們則還是遠遠地站在路邊,久久不散。
前因後果
疑慮未消村民不籤協議
從大陳莊村取土是爲了“江曲公路”的建設,這條被當地幹部形容爲“省裏工程”的省二級公路連接曲塘鎮和臨縣泰興江岸鎮,海安境內38.8公里,曲塘境內8.6公里,拓寬工程將把這條現已坑坑窪窪、路面寬僅9米的公路擴至12米,道路紅線更寬達25米。顯然,這是一件大好事。
大陳莊村村支書陳銀根告訴記者,建路需要取土,此次開挖的農田共9畝不到,涉及到該村五組共14戶農戶。“按照縣裏工程指揮部的規定,麥稻兩季都種莊稼的農田補償1000元每年,桑田每畝2000元,此次涉及到的農戶們的補償標準都是每年1000元,按照實際種田,他們一年肯定賺不到這麼多錢。”
這一點,村民們並不迴避,多名接受記者採訪的村民們都坦陳,種一年兩季的稻麥,扣除農藥化肥等成本,再扣除稅費後,一畝每年的收益“好的時候500多,差的時候300多。”那爲什麼不用下地農作,在家每年就可坐享1000元錢的“好事”,村民們卻不願意接受呢?
王國元今年47歲,因家貧至今未婚,他的老父親是個盲人,無勞動能力,1畝地是父子倆主要的生活經濟來源。與其他村民一樣,一畝地帶給他的收益也就在三五百塊錢,但在被問到上面的這個問題時,他有些激動:“那我們父子倆去買糧食吃?我們燒飯的麥秸從哪兒來?養的雞、豬的飼料也全去買?”
另一個被看來很嚴重的後果是,深4.5米的大塘以後將用從河裏挖出來的砂泥回填,“這樣的砂土回填後,什麼莊稼也別想種出來,”一個老農告訴記者,“這樣的砂土留不住水,沒有水莊稼怎麼能成活?”
曲塘鎮人大副主席周夕龍稱政府已充分考慮到這個問題,“我們回填完砂泥後,還要在上面再填30公分的熟土。”曲塘鎮顧萬盛鎮長則向記者表示,在回填後幾年如果收成不好,也將予以適當補償。不過記者在政府自己印製的格式補償協議上,看到有這麼一條:“甲方(政府)一旦復墾恢復土地現狀,即停止補償。”
村民王保山告訴記者,一直到鎮裏組織了強行施工,14戶村民中無一人願與政府籤這份格式協議。
村民質疑
荒地不挖爲何非挖耕地
讓村民們耿耿於懷的一件事是,在他們將被佔用的農田東側約300米外,有一處荒地前幾年無人耕種,他們曾向村鎮反映,希望從荒地中取土。但他們的要求沒有被採納。
大陳莊村村支書陳銀根告訴記者,縣裏下達選土點有個硬性規定:取土點離施工道路垂直距離不得超過200米。這是出於節約道路建設成本的需要,而村民們所指的荒地離道路已近500米。曲塘鎮一位負責人認爲,如果允許此地在離施工道路500米外取土,其他地方可能會要求在600米,甚至800米外取土,“且換了個地方取土,誰又能確保所涉及的其他村民不會有意見呢?”
鎮裏表態
不能因個別羣衆耽誤工程
據介紹,按海安公路拓寬指揮部的要求,江曲公路得在2005年8月通車,備土則須在新年前完成,曲塘鎮境內共有9個取土點,在其他點陸續完成取土工作後,大陳莊村兩個取土點卻因無法與村民們達成協議,很讓當地官員頭疼。顧鎮長稱:“我們先後多次上門做村民的工作,有集體座談會,也成立了多個工作小組多次深入到羣衆家中。然而,仍有部分村民不同意。”
在9日晚與村民們的最後一次交涉中,村鎮幹部忍無可忍,村民王保山告訴記者,鎮裏的一位黨委副書記來到自己的家中,當着衆多村民和幹部的面拍了桌子:“這個協議你籤也得籤,不籤這個土也要挖!”記者在曲塘未能見到這位副書記,顧鎮長稱自己對此也有耳聞:“我們的幹部是發了火,但我不能因爲個別羣衆不服從大局,耽誤了整個工程的進展。”
畫外之聲
“刁民”合法利益也須保
村民們的要求被駁回,雙方又都不願做出讓步,加之對未來農田土質會“改良”持極大的不信任,雙方一次次的談判都不歡而散,直至10日上午挖土機開進農田。
雖然沒有明說,村民們中的一些“領頭者”在村鎮一些幹部眼中被看成是“刁民”。一名鎮領導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就直接用“煽動”來形容一些村民的舉動。在這些領導看來,村鎮在此取土築路是件爲民辦的實事,好事,村鎮幹部屢次上門做工作卻得不到理解,受到村民們“無理”的抵制,“其他地方的工作都推進得很順利,獨獨你大陳莊村五組不支持這件公益工程。”
在大陳莊村村委會辦公室,曲塘鎮政府一名工作人員很直接的告訴記者:“取土地點不會改變,必須堅定不移的推進工作,排除障礙,我們不會因爲個別羣衆影響大局。”村支書陳銀根拿出一本農民承包集體土地證明的本子,指出其中的協議部分有一條規定:因建設需要需佔用耕地,村民應當自覺配合。
但有村民把協議下面的另一條指了出來:“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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