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在十六屆三中全會上提出,要鞏固和發展當前經濟發展的好勢頭,就必須牢固確立和認真落實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做好“五個統籌”。
去年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了二00四年中國經濟工作要按照穩定政策、適度調整,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把握全局、解決矛盾,統籌兼顧、協調發展的思路,實現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此間觀察家注意到,從一九九六年底到二00二年底召開的歷次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都將“促進”或“保持”或“保證”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作爲經濟工作的總體要求。惟有二00三年底的會議,在原有“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基礎上增“協調”二字,顯示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已成中國經濟發展的新路標。
當然,強調“協調”,就在於中國經濟運行中有不和諧之音。一些專家和官員指出,中國經濟增長很快,但城鄉之間、區域之間、經濟和社會之間,尚存若干不夠協調的問題,像產業結構、投資與消費、經濟增長與環境保護等不協調現象,也俯拾皆是。
協調,一言以蔽之,就是配合得適當。從近期中央制定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出臺促進農民增加收入政策,以及對鋼鐵、電解鋁、水泥等行業重複投資實行調控和清理整頓各類開發區等,表明中國政府以人爲本,注重統籌兼顧,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突出矛盾,解決關係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促使中國經濟更加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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