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監督他人爲己任的原湖南省常德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彭晉鏞,做夢也沒想到自己今天竟坐到了被告席上。2月18日,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坐無虛席,因涉嫌受賄、貪污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彭晉鏞在此被進行異地公開審理。
彭晉鏞1946年出生於常德市,1981年從常德師範專科學校畢業,同年參加工作。從1985年任常德縣紀委書記、1988年任常德市紀委副書記,到1995年任常德市委常委、紀委書記,2001年任常德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彭晉鏞先後在市、縣紀檢部門擔任領導職務達15年之久。2003年1月調任常德市政協主席,同月29日被湖南省紀委立案調查,5月12日經省檢察院決定被依法逮捕,12月20日被檢察部門提起公訴。
據檢察機關指控,1998年下半年至2003年2月,被告人彭晉鏞利用擔任常德市紀委書記等職務便利,在招商引資、案件查處、工程招投標、幹部提拔任用、有關費用減免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先後18次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44.6047萬元、美金1.25萬元、港幣0.8萬元、英鎊0.5萬元,摺合人民幣61.558萬元。與此同時,他還利用職務之便,採取私費公報、虛列支出等手段,騙取、侵吞公款15.489萬元。2003年4月28日,彭晉鏞案發時被查獲擁有財產459萬多元。經查證,自1996年以來彭晉鏞的財產和支出共計532.8萬元,其中合法收入爲103.5萬元,其他收入41.8萬元,銀行貸款及借款爲96.35萬元,違法所得84.3萬元,持有其他違法款20萬元,貪污受賄犯罪所得77萬多元,彭拒不說明合法來源的財產爲109.75萬元。
彭晉鏞作爲被查處的全國第一個地級市紀委書記,中央領導和有關部門對此案高度重視,廣大幹部羣衆更是熱切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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