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民政部消息,民政部近日發佈公告指出:經查,下列社會團體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決定不予重新登記;自公告之日起,任何人不得再以這些社團的名義開展活動,否則,將按照“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團體名義進行活動”嚴肅處理。
不予重新登記的全國性社會團體名單
1.中國孫子與齊文化研究會
2.中國國際質量認證諮詢促進會
3.中國西北經濟協會
4.全國報紙理論宣傳研究會
5.中國廣場鴿國際交流促進會
6.中國投資環境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