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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福布斯雜誌(中文版)第一次推出2004中國名人榜。各方反應耐人尋味。
居榜單前列的姚明和章子怡通過經紀人和錄像表態認可這個榜;而歌手孫楠、韓紅等人或者不明確表示認同,或者乾脆表示不認同……可謂“一榜激起千重浪”。
誰會爲此事偷笑?
首先是傳媒的娛樂版塊。多好的猛料!煎炒烹炸後可端出N桌飯菜。譬如採訪一下福布斯方面,根據什麼標準評出這些名人?他們的年收入數字可靠麼(此點令一些明星大爲光火)?再挨個問問上榜名人,你們感想如何(此問題又蠢又臭又濫,所問對象涵蓋人大代表、追討工資民工、賣肉的北大畢業生和即將執行死刑的犯人)?去年真的收入那麼多錢?有沒想到用錢做好人好事?再去問問名人所在公司,上榜是否意味着包裝和營銷成功?
如果想形而上一點,就此榜做價值評判,可訪一些專家學者,問問他們,對楊利偉、鍾南山未上榜的看法。
幾塊版了?能帶多少廣告?
焉知上榜名人不偷笑?畢竟公開了一種身價,他或她蠻可以此爲參照理直氣壯向廣告商、攝製組侃價。
而名人身屬公司被無償做了回廣告,以後再介紹自己的公司蠻可用這樣的詞語:本公司包裝歌手、演員上了首屆福布斯中國名人榜,不用白不用!稅務部門若想跟進,此榜不失爲一個由頭。
說千道萬,最開心合不攏嘴的是戴眼鏡的福布斯當家人。他們其實不關心中國文化隊伍建設、名人道德修養和稅收有無漏洞,他們根本就是在商言商。把打榜當成商機,做大做強做成知名品牌做成聚寶盆搖錢樹。榜單既已橫掃大片眼球,離攫取大把黃金白銀還遠麼?!
至於該榜包含名利合一的價值觀,早已不是潛規則,而是赤裸又張揚的美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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