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結束的安徽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上,對年度人大重點監督對象的確定,首次由過去的常委會主任會議“議定”改爲全體常委參加的“票選”。有關人士指出,此舉的目的是使監督對象在確定過程中更能代表“民意”,明顯增加了監督程序在執行中的“民主”含量。
對省政府組成人員開展述職評議及對省政府組成部門或直屬部門開展工作評議,是省人大常委會的一項法定的監督權利。此前,評議和監督對象都是由常委會主任會議確定,有時確定的對象與廣大常委的意見並不完全合拍,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和權威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廣大常委及代表們開展監督工作的積極性。
有關人士指出,採用票選的方式,能更集中準確地反映當前的社會熱點,使人大監督的對象更符合人民羣衆的意願,提高監督的實際效果和社會關注度,也能推動被監督單位更加關注民意,對公衆負責,依法行政。
據悉,此次經票選的年度重點監督對象爲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和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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