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的發展實踐表明,網絡輿論體現着人的素質和國家的素質,一個有知識、有文化的人也應當具有理性、健全的心態和行爲。在當前網絡快速發展、管理滯後的情況下,中國作爲一個有着近8000萬網民的文明古國和負責任的大國,培育和塑造與自己的文化傳統和國家地位相匹配的大國網民是全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
2003年,無疑是考驗中國網民成熟心態的一年。
這一年,中國網民數量猛增至7950萬人;與此同時,2003年中國社會生活中發生的一系列事件,都在在網上廣爲傳播。
青年網絡研究者王吉鵬將2003年稱爲“中國網絡輿論的盛宴時代”。仔細觀察,網絡輿論的確在以其特有的方式發揮着獨特的影響力,並檢驗着中國網民的心態。
網絡互動提供信息平臺
互聯網的一大特點是信息互動,這給網絡與媒體合作提供了空間,並因此而形成了綜合的影響力。
孫志剛事件是由廣東的傳統媒體率先報道的,而對它的深入報道與分析,則集中在新浪網、搜狐網、人民網、新華網上,傳統媒體與網絡媒體的交互作用,推動了社會輿論共識的形成。劉涌案最初也是由一家雜誌提出質疑,經過網絡媒體的轉載之後,相關的觀點得到集中表達。
王吉鵬認爲,網友的留言被放大成一種觀點後,網絡媒體與平面媒體再經過交叉作用的互動之後,一種具有更強參與性的民意就顯現出來。
以往,當人們需要社會關注的時候,首先是尋找上級政府或相關機構,其次是尋求有影響力的傳統媒體。進入2003年之後,更多的人將網絡作爲獲得社會關注的低成本的、快捷的渠道。例如黃靜案、日本人珠海嫖娼事件都屬此類。
多數事件之所以被大衆廣泛關注,主要源於相關發帖人持續不斷地在一些有影響的網站內點擊率高的文章後面留言。這些留言被轉帖到一定程度後,敏感的傳統媒體開始介入其中,根據網絡留言進行採訪與深度報道,很快形成網絡媒體與傳統媒體、網友評論的交互作用。這種作用在現實生活中產生影響後,又進一步提升了網民對網絡媒體的重視,網絡輿論對普通公民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力。
與此同時,網絡輿論對傳統媒體的影響力也逐步增強。2003年,很多引起社會關注和政府重視並最後得以解決的事件,都和網絡媒體的介入有極大的關係。日本人珠海嫖娼事件最初是由當地的地方報紙報道的,但經過網絡媒體介入後,迅速升溫爲全社會關心的一件大事。而與文化娛樂有關的事件更是如此。木子美事件如果不被網絡媒體轉載,最先刊發採訪她文章的《新快報》所能達到的影響力是有限的,難以使之演變成廣受社會關注的事件。
開放性是參與基礎
長期從事網絡問題研究的中國社科院哲學研究所郭良副研究員認爲,網絡輿論作用的發揮是由互聯網本身的特點決定的。互聯網本質上是一個開放系統,它讓每一個使用互聯網的人都有機會表達自己的意見,這與中國傳統的社會形態、行爲方式和個人心態是有很大差別的。
事實也正是如此。由郭良主持的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發展研究中心《2003年中國12城市互聯網使用狀況及影響調查報告》的調查表明:71.8%的網民和69.1%的非網民都非常贊成或比較贊成“通過互聯網,可以有更多的機會表達觀點”;60.8%的網民和61.5%的非網民都非常贊成或比較贊成“通過互聯網,可以有更多的機會評論政府的工作”;79.2%的網民和77.4%的非網民都非常贊成或比較贊成“通過互聯網,可以更加了解政治”;72.3%的網民和73.3%的非網民都非常贊成或比較贊成“通過互聯網,政府官員可以更多地瞭解羣衆的看法”。
與人們對互聯網的態度、網民的構成、使用互聯網的狀況等方面都受年齡、性別、受教育程度、職業等的影響的狀況不同,在對以上4個問題的回答中,沒有上述的人口變量差異。由此可以看出,大多數人對互聯網的輿論作用有一個正面的期待。有趣的是,相關研究數據表明,在這4個問題上,中國人都比美國人的期待要強烈得多。
中國網友報主編申江嬰認爲,顯而易見,網絡媒體所顯示的輿論監督力量已經得到了有力的體現,在某種程度上改變了中國新聞傳播業的形態。妥善、寬容、積極地對待網絡輿論監督,是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設的進步,更是一個現代政府和負責任政府應該具有的品格。
網絡輿論在2003年的強勢出現不是一個偶然,而是隨着網絡媒體的強大而出現的。王吉鵬預計,如果沒有很強的外力干擾,今年網絡輿論將有更加鮮明的表現。
互動在媒體之外
網絡輿論開闢了體現民意的新通道,並將互動擴展到媒體之外,促進了政府與羣衆的溝通。
傳統反映民意的途徑包括傳統媒體、政府渠道報送的資料及專門傾聽民意的機構,而網絡輿論的出現則爲決策者提供了另一個展現民意的通道。傳統的信息傳遞渠道目的性、真實性、全面性相對較強,但時效性、普遍性較差。而網絡輿論的隨機性更大一些,時效性較強。劉涌案在網絡上現身後,在新浪網、新華網、搜狐網、人民網等網站的留言在一天之內合計就達到30萬條,雖然其中有對劉涌案的另類反思,但絕大多數都是在質疑劉涌死緩判刑。
王吉鵬認爲,通過網絡輿論的表達,特別在一些重大事件、與民休慼相關的決策上,形成了政府與羣衆互動的良好勢頭。如黃靜案現身網絡之後,質疑的聲音越來越強,最後形成強有力的輿論,爲此,負責查辦黃靜案的公安機關進行了重新審定。一些地方政府也逐漸開始重視網絡輿論。“神五”上天后,航天員楊利偉的家鄉葫蘆島市原想爲其建一座航天英雄雕像,但這條消息公佈後,馬上被網民批評爲搞形式主義,並逐漸形成一種輿論聲音,在相當程度上加速了英雄雕像計劃的流產。
平衡看待網絡輿論
網絡輿論固然開闢了一條全新的體現民意的渠道,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其不平衡的一面。
郭良認爲,網絡輿論代表民意的程度是有限的。首先,按照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的統計,中國的網民總數爲7950萬,這隻佔中國人口的大約6%-7%。考慮到網民的構成與非網民明顯不同(更加年輕、受教育程度更高、收入更高、多數是男性等),如果一定要說網絡輿論代表民意的話,至多也只是代表了網民的想法。
其次,即使在網民中,經常在網上發言的人和不發言的人也有很大的不同。而且,由於在網絡上的發言可以是匿名的,不必承擔責任,有些人會把網絡作爲發泄情緒的場所,而他們自己的日常生活中並不會這樣表達。
同時,網絡是信息的海洋,個人的留言很難受到注意,因此,通過極端的觀點來“抓眼球”是網絡上通行的方式。
事實上,極端的觀點也確實能夠抓到“眼球”。因此,許多時候,網絡上“大多數人”持有某種看法的時候,有可能並不一定真的就是網絡上大多數人的想法。比如,“9·11”恐怖襲擊事件發生時,中外媒體的報道稱,中國網民尤其是人民網“強國論壇”的“大多數網民”都對這一事件持一種幸災樂禍的態度。然而,在郭良對“9·11”事件發生後24小時內“強國論壇”的言論研究中發現,在所有涉及“9·11”事件並對其進行評論的帖子中(共5524篇),真正幸災樂禍的只佔14%;批評美國(但不一定是幸災樂禍)的佔12%;而反對幸災樂禍的佔了23%,另有43%是對該事件的一般性評論,以及8%的帖子討論事件對我國的影響。
因此郭良提醒,我們一方面可以把網絡輿論作爲了解情況的窗口,但另一方面也必須清楚地意識到網絡輿論的侷限。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網絡上的輿論大多數是匿名者的言論,其可信程度是有限的。《2003年中國12城市互聯網使用狀況及影響調查報告》也清楚地表明,儘管網民對目前的傳統媒體所提供的信息不滿足,積極通過網絡獲得信息,但是如果問他們更加信任哪些信息的話,網絡信息排在國內外電視、報紙、廣播、雜誌的後面,是最不受信任的。
期待理性與深入
2003年2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判處多次合夥搶劫、強姦“網友”的被告人劉衛東有期徒刑20年。當天到庭的媒體對該案件中被害人身份的興趣超過了案件本身。據瞭解,被害人所用的網名爲“一夜情”、“我需要”、“愛錢女”等。被告人的辯護律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雖不能說該案件的被害人是專職從事色情服務行業,但根據有關案卷材料,案件中的被劫“網友”確實有網上聊天、網下交易的行爲和企圖。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目前,由於管理缺位,一些不良行業採取“網上談條件、網下作交易”已成爲公開的祕密。在新浪網北京紫禁之巔聊天室,“付費找”、“付費做”、“一次800”等暗示極強的網名屢見不鮮。個別介紹自己身高、年齡、交易地點、交易價格的同樣帖子反覆出現,並且赫然留下了聯繫的手機號碼!至於其他諸如“第一次親密接觸”、“悄悄話”等暗示性明顯的聊天室更是可想而知。難怪有人說,網絡已成爲性交易的隱祕通道。
不僅如此,受商業利益驅使,一些商業網站在引導網絡輿論發展的過程中,重經濟利益,輕社會責任感,甚至明目張膽地做起違反道德和法律的勾當。比如一些商業網站傳播、出售各種形式的色情信息,敗壞了社會風氣,毒害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長等。2003年6月,王吉鵬在網上發出《十問張朝陽、丁磊、汪延》,對搜狐、網易、新浪三家著名商業網站涉嫌傳播黃色信息的行爲進行了嚴厲的抨擊,把對網絡色情的聲討推至頂峯,在社會上掀起軒然大波。
王吉鵬認爲,網絡情色化傾向與色情問題,既是一個老問題和全球性的通病,也是當前網絡輿論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不但中國解決起來很難,在監管制度、法律規範很好的國家如新加波、德國等,也都面臨着和我們一樣的困境。
謠言增多也是當前網絡輿論存在的一大問題。據統計,去年4月以後的一個多月裏,僅北京、廣東、河北等17個省市公安機關查處的借非典問題利用互聯網、手機短信製造傳播非典謠言案件就有107起,依法刑事拘留12人,治安拘留33人,罰款20人,行政警告25人,批評教育24人。
王吉鵬認爲,網絡謠言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是一些新聞媒體的報道不準確或者因角度差異,造成網民羣體的理解差異,進而形成與事實相距很遠的謠言。二是通過網絡信息的留言或者BBS上的一些道聽途說改編之後形成新的謠言。而這些謠言在得到澄清之前,會逐漸引發出新的傾向性更加鮮明的網絡輿論,越來越偏離於事件的真相。像去年我們的網絡媒體發佈的比爾·蓋茨被刺及娛樂圈裏的一些事件,都是起源於網絡的一個傳言,然後形成影響頗大的網絡輿論的。
謾罵與攻擊是網絡輿論的另一問題。網絡的匿名性及隱藏性使網民對於他人的攻擊和謾罵成爲一種可能。這種謾罵和攻擊在一些訪問量很大的商業網站新聞後面的留言裏常常現身。這些留言有的是發佈各種各樣的有辱人格的小道消息,有的則是赤裸裸的人身謾罵。而在很多論壇裏,對於他人的不負責任的攻擊也屢見不鮮,這些攻擊都是以罵人和損人爲主,而不是以探討問題、研究問題的心態進行辯論,屬極端的人身污衊與攻擊。
去年劉涌案被遼寧高院改判後,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興良發表文章認爲,劉涌案改判是爲了保障人權。作爲一名法學教授,對案件進行學術探討本無可厚非,網民有不同看法也完全可以與之進行探討和交流,但遺憾的是,網民的評論幾乎是一邊倒地聲討陳興良,污言穢語不堪入目,極盡人身攻擊和謾罵之能事。
前不久,千龍網發表一篇署名蒲紅果的文章《美日高薪僱用“網絡特務”佔領BBS專事反華調查》,說美國、日本僱用網絡寫手佔領全球中文BBS,專事張貼“誣衊、攻擊中國的文章和真假消息”。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不管文章所述是否準確,但這一事件的發生至少從一個方面提醒我們,網絡輿論客觀上存在着被敵對勢力利用的危險,應當引起我們的警惕。
此外,網絡輿論問題還表現在隱私披露、窺視與被窺視、虛假信息發佈等問題上。王吉鵬認爲,網絡本身雖然具備新聞出版的一些特徵,具有信息交換與獲得的途徑,但本身卻是信息紀錄的缺失者。
網絡的寫作和發言沒有傳統媒體的監督審查監管體系,而所屬網站在現有條件下又很難扮演傳統媒體的審查職能,加之一些網站經營者在商業利益的驅使下,忽視社會責任感,根本就沒有認識到這一問題的重要性,很容易出現隱私披露、謾罵與虛假信息發佈等問題。
隱私的披露往往都建立在對臆測醜聞的曝光上,各類明星是被“關照”最多的。在一些小網站裏,常常可以看到某某明星是同性戀、性變態的信息披露。虛假信息發佈的情況也相當普遍,許多未經覈實的道聽途說消息都在互聯網上傳播。
就網民而言,當前網絡輿論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是偏激和非理性,表現出很強的羣體盲從性。受信息來源的限制,網絡輿論與真相之間存在着一定的距離,有的新聞或者是信息源受角度及空間所限,報道並傳播的事件本身並不確切,有些甚至是謠言,但大多數網民面對這樣的消息,卻很少質疑其真實性進而辨別真假,表現出一種羣體的盲從與衝動。這確實是我們需要注意的一個問題。
當網絡聲音成爲“輿論”,衝突和爭辯是無法避免的,但申江嬰認爲,網絡輿論也許並不是靠言論的理性和方案的可行性,很可能僅取決於爭辯雙方上網時間、發帖數量的多少。如對於劉涌案,可以用“世人皆曰可殺”來形容網絡輿論的指向。但在這一案件的進程中,“程序正義”與“事實正義”之辯一直就沒有停止過,即使是最高法院重審劉涌案、劉涌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之後,網上的辯論仍然如火如荼。但最後道德指責和無聊謾罵喧囂一時,討論沒能理性有序地深入下去,網絡上人人平等的說法也開始遭到質疑。
對於網絡輿論存在的種種問題,郭良副研究員認爲,這些問題在實質上是社會本身的問題,網絡本身什麼也做不來,沒有網絡,這些問題在現實社會中也同樣存在。網絡只是提供了一個空間。
首倡自我管理
由於網絡的虛擬性以及網絡技術所具備的欺騙性,不能保證每個網民發出的聲音都言爲心聲,任何一個國家都不能保證網絡輿論都是真實和有益的。對此,首先應提倡參與網絡發展的方方面面強化自我管理。
人民日報網絡中心主任何加正認爲,網絡輿論的發展是一種社會進步的表現,各種各樣的聲音的表達對社會而言並不是壞事,只要不反黨、反人民、反社會主義制度、違反憲法和法律,都是可以存在的。關鍵在於加強引導和管理,聽取網絡輿論中正確的意見,阻止有害信息的傳播,趨利避害,爲我所用。
他認爲,如果網絡輿論作用發揮得好的話,對推動社會的進步、提高人們的素質、促進社會的穩定將起到積極的作用;如果掌握不好,任由偏激的情緒、片面的觀點所左右,將會對我們的社會造成傷害,並有可能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因此,只有將虛擬世界的聲音落足到現實的土地上,經過理性的過濾,才能結出果實。
讓網絡輿論趨於深入、理性,首先要提倡自我管理。
權威管理部門負責人告訴《瞭望新聞週刊》記者,網民貼什麼責任不在網站,但貼出有害的信息後刪不刪掉則是網站的責任。因此,作爲網站及其從業人員,要加強行業自律,恪守職業操守,並要有足夠的勇氣,敢於揭示真相,而不是一味地追求轟動效應,將網絡輿論引向偏角死巷。
何加正認爲,作爲一種意識形態,網絡輿論必然要遵守一定的遊戲規則,其開放性、社會性和廣泛性決定了它必須向社會負責。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某著名網站總監告訴記者,一些網絡採編人員的從業素質也需要不斷加強,要能夠鑑別信息的真假、好壞,要能夠分辨品位的高低。這名總監表示,網絡從業人員應以嚴謹的態度嚴格自律,對於當前色情、謠言等有害信息的傳播,需要行業的法律、法規來進行規範。
權威管理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中國對網絡的管控非常之弱。他說,德國、英國等很多國家對網絡的管理非常嚴格,申請辦網站必須留下詳細的資料。我國雖也有這樣的要求,但根本沒有得到執行,有時甚至連網站在哪兒、負責人是誰都不知道,出了問題很難追查。
申江嬰認爲,與報紙、廣播、電視等受控、單向的傳播不同,互聯網提供的是輿論多元的信息空間,在網絡時代,要想避免或減少有害信息的擴散,除了以往以行政管理爲主的控制方式外,還應加大技術與法律、法規控制的力度,通過搶佔網絡制高點防止和剔除有害信息,促進國家和社會的穩定與發展。
互聯網的發展實踐表明,網絡輿論體現着人的素質和國家的素質,一個有知識、有文化的人也應當具有理性的、健全的心態和行爲。在當前網絡快速發展、管理滯後的情況下,中國作爲一個有着近8000萬網民的文明古國和負責任的大國,培育和塑造與自己的文化傳統和國家地位相匹配的大國網民是全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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