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8月1日國務院頒佈施行《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至今,北京警方已抓獲54名以流浪乞討爲名的違法犯罪人員。
北京警方27日透露,這54名違法犯罪人員中,以流浪乞討爲掩護在北京街頭強行乞討者19人,教唆他人乞討者13人,騙討者5人,詐騙者3人,盜竊者11人,故意傷害他人者8人。他們中13人被依法刑事拘留,40人被治安拘留。
據警方介紹,《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以來,北京市各救助站共救助3621人。但部分流浪乞討人員拒絕接受救助,在乞討過程中生拉硬拽,不給錢就不讓走,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用抱大腿糾纏乘客等方式擾亂正常的乘車秩序;還有的採取僞造學生證、冒充失學大學生博取同情騙取錢財等。
今年1月4日,警方在地鐵內發現有成人教唆兒童在列車上強討、強要,其中3名未成年人在復興門至建國門區間的列車上採取見人就拉、下跪抱腿等方式強行乞討,乘客若對他們的行爲表示不滿,他們就張口大罵或往乘客身上吐痰。強行乞討得到錢後,這幾位未成年人將錢上繳給李士慶、劉桂霞、胡忠霞3名成年人。李、劉、胡三人均系安徽省阜陽縣人,他們長期以來在地鐵站內、車內指使、教唆未成年人向乘客強行乞討錢財。目前,警方對李士慶、劉桂霞、胡忠霞三人處以治安拘留,並將被他們教唆的3名未成年人送兒童救助中心。
今年2月5日至15日,北京市公安局專門部署了爲期10天的專項打擊查處行動,其間共查獲以流浪乞討爲掩護違法犯罪人員11人。其中,今年20歲的張海多次在西單北大街等繁華地段乞討要飯,拒絕接受政府救助,他自稱是西北紡織學院大學生,因家中遭遇火災經濟困難輟學,以此博取過往行人同情,騙取過往行人錢財。民警發現張海兩個多小時共騙得85元。現張海已被西城公安分局治安拘留。
據瞭解,北京警方已明確對以流浪乞討爲名的四類違法行爲嚴肅查處:一是教唆殘疾人、未成年人強乞強討的;二是在乞討過程中公然侮辱他人、尋釁滋事、阻塞交通,擾亂機關、企事業單位正常工作或以其他方式擾亂公共秩序的;三是以謊稱家鄉受災,投親不着騙取他人同情以達到行乞目的的;四是以乞討爲名做掩護而實施盜竊、詐騙、搶奪等刑事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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