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朝核問題六方會談
根據第二輪六方會談主席聲明,參加會談的各方一致同意繼續會談進程,原則同意於2004年6月底之前在北京舉行第三輪會談。
主席聲明說,各方一致同意繼續會談進程,原則同意於2004年6月底之前在北京舉行第三輪會談。各方同意成立工作組,爲會談做準備。工作組的職能將通過外交渠道商定。
各方表示將致力於朝鮮半島無核化,並願本着相互尊重、平等協商的精神,通過對話和平解決核問題,維護朝鮮半島和本地區的和平與穩定。
各方表示願和平共存,並同意採取協調一致的步驟解決核問題及其他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