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階段,市文化、公安兩局針對外地一些歌舞娛樂演出場所存在色情淫穢表演的情況,對本市部分娛樂演出場所進行了專項檢查並發現了諸多問題。昨晚,市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門再次聯合開展專項檢查。
怪現象一:“二人轉”似有似無
晚9點出發後,20餘名執法人員和“新聞混編旅”一同來到了位於環湖中路上的某大酒店。根據羣衆舉報,這裏曾多次演出內容低級下流的東北“二人轉”。然而當大家來到該酒店唯一的演出場所——五樓的“世紀廳”時,看到這裏卻空無一人。一名姓劉的大堂經理在執法人員面前“言之鑿鑿”地表示,這裏除去年聖誕節期間演出過兩場節目外,從來就不搞演出,更不用說什麼“二人轉”了。執法人員在撤出現場經過大廳即將走出門時,突然發現了蹊蹺:門前的一塊“迎賓牌”的背面寫着“東北二人轉搞笑大舞臺”的廣告,而且註明演出時間是“每晚”,演出地點正是剛纔檢查過的“世紀廳”。對於這樣的“廣告牌”,劉某言辭含糊,難以說清。
怪現象二:黑歌廳“依法上稅”
記者在南開區水上北路的“瑞軒園歌廳”看到,面積達三四百平方米的這家歌廳共劃分出11個單間,其中大部分都在營業中。各個單間“門戶森嚴”,裏裏外外烏煙瘴氣。不僅窄小的通道都是“死衚衕”,而且觸目所及,看不到一件消防器具。令人驚訝的是,在回答執法人員的問題時,歌廳老闆李某表示其至今都未取得“文化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原來這是一家沒有營業資質的“黑歌廳”。更讓人奇怪的是,可能是爲急於表明自己歌廳“合法性”的李某,竟向執法人員展示了一張“稅收繳款書”。然而按照國家規定的企業登記流程,只有在取得合法營業登記證的前提下,營業單位才能辦理稅務登記手續,進行繳納稅款的義務。
怪現象三:KTV乎?酒吧乎?
昨天的突查中發現了一個帶有趨勢性的現象:很多酒吧吧檯、酒具等沒見着多少,音響設備、KTV單間、點歌用的電腦卻是一個都不少。“瑞軒園歌廳”的老闆李某就表示他的歌廳實質上是一家酒吧,但這從現場根本看不出來。在水上北路的方舟、春之韻、諾亞等幾家酒吧內,執法人員無一例外地看到了酒吧、歌廳混淆的情況,其中一些酒吧還在自己的名字前頭加上“KTV”幾個字母,於是就變成了不倫不類的“KTV酒吧”。突查中,執法人員發現個別“酒吧”的大廳內滿是衣着暴露的“女服務員”,單間內房門緊閉,難以看出絲毫酒吧的影子。在執法人員的要求下,這些“KTV酒吧”被逐一清場。按有關規定,酒吧和歌廳的經營範圍應該是完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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