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民警在對一輛無照轎車進行追查時,偵破了發生於北京當代商城前的劫車殺人命案。記者今天從市一中院獲悉,該院已一審分別判處兩名罪犯死刑和無期徒刑。
2003年8月18日,江蘇省通州市公安局北興橋派出所民警唐朔在例行入戶調查時,發現吳紅軍家停放着一輛無牌照的帕薩特轎車,對轄區情況頗爲了解的唐朔產生了懷疑。在對吳紅軍進行詢問後得知,該車是名叫範偉的小夥子存放在此的。範偉則說這輛車是他在北京花18萬元買的二手車,但是在開回家的時候,手續居然在高速公路服務站被人偷了。憑藉職業的敏感,唐朔覺得此事蹊蹺,經請示,他對該車進行了暫扣,並要求範偉證明轎車來源的合法性。
幾天後,範偉從北京匆匆趕回,將一套完整的車輛補辦手續交給警方。但是,警方並沒有將車交還給範偉,而是與北京警方取得了聯繫。協作調查很快有了結果,北京警方根據車輛補辦手續上的車號,查明該車及車主已於8月11日晚在京失蹤,其家人已經報案,而且範偉所提供的車輛補辦手續純屬僞造,範偉無疑成爲失蹤案件的重大嫌疑人。
爲避免打草驚蛇,民警電話通知範偉只要交納每天30元的停車費,本人來簽字後就可以把車領走。竊喜中的範偉就這樣落入了法網,並交代了夥同同鄉範本曉在北京殺人搶車的經過。8月28日凌晨2時許,在範偉指認下,偵查員趕赴範本曉居住地將其抓獲。在兩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中,一樁發生在北京的慘案漸漸清晰。2003年7月底,範偉、範本曉在京打工時萌生了搶劫單獨駕車女青年的念頭,併購買了水果刀等作案工具。8月11日晚8時許,他們來到當代商城停車場“守株待兔”。時隔不久,單獨駕駛帕薩特牌轎車的徐女士停車後步入商場,徐女士時年42歲,家境富裕。一眼就盯上徐女士的範偉、範本曉一直守候在停車場伺機作案。21時許,徐女士從商場購物出來,正當她打開車門坐進駕駛室時,範偉從前門進入,範本曉從後門進入,將她挾持到後排座上,範本曉持刀威脅她不許出聲,並由範偉交了停車費後駕車駛離市區。行駛途中,範本曉劫取了徐女士隨身攜帶的人民幣2000餘元、TCL3788型移動電話機1部及商業銀行卡等物品。在徐女士說出銀行卡密碼後,範本曉猛掐她的頸部,並用一塑料袋套在她頭上,後來,徐女士被拋至涼水河東岸草叢內。惟恐徐女士不死,範偉還殘忍地用水果刀刺扎其頸部數刀。處理完屍體後,範偉、範本曉駕車逃回老家,因害怕事情敗露,他們卸下車牌後將車存放在吳紅軍家。
就在警方要求範偉補辦購車手續後,他立即返回北京,在北京市商業銀行提取了徐女士的存款5800元,並花錢製作了一套假的購車手續,居然連車牌號都沒變。在範偉、範本曉供述了棄屍地點後,北京警方及死者家屬迅速前往,他們在河坡上距水面兩米處發現了已呈風乾狀的徐女士屍體。
今年2月24日,市一中院對此案作出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範本曉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鑑於範偉在被抓獲後,能主動交待犯罪事實,並協助公安機關抓捕同案犯,有重大立功表現,故依法對範偉從輕處罰,判處範偉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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