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焦點訪談:2003年9月,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頒佈第17號令《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管理暫行辦法》,
2004年1月1號正式實施。按照規定,各廣播電臺、電視臺每套節目每天播出的廣告總量不得超過每天節目總量的20%,並明確規定了在黃金時段和電視劇中間插播廣告的辦法。
爲了把17號令的各項規定落到實處,把這件得民心順民意的好事辦好,在新年到來之前,中央和地方的各家廣播電臺電視臺迅速做出相應的調整:創新廣告投播方式、辦羣衆喜愛的品牌節目、提高廣告時間利用率,以此來贏得更好的廣告效益。
目前各級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每天都對全國194個地市級以上的電視臺,共計934個電視頻道的廣告播放情況進行監看。從監聽監看結果來看,絕大多數廣播電臺電視臺都在認真執行規定,但仍有個別電視臺在廣告播放中,存在違反規定的問題。近期廣電總局對遼寧省營口電視臺、吉林省延吉電視臺廣告播放的違規問題進行了公開批評,表明了實施17號令的決心和把羣衆的利益放在首位的態度。截止2月底,廣電總局和各級廣電部門糾正各種廣告播放違規問題一百餘起,向違反17號令情節嚴重的廣播電臺電視臺發出違規播放廣告通知單共計54份。
目前91.3%的上星頻道和87%的地面頻道,全天廣告總量已經控制在20%以內,91.3%的上星頻道和地面頻道在黃金時段播放的廣告總量不超過9分鐘,符合規定。所有上星頻道都沒有在黃金時段內中斷電視劇的劇情插播廣告,羣衆對廣告的投訴量有明顯下降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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