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盼到盡頭付款難收
4年前,移民加拿大是27歲的上海女孩張雯的夢想。但如今4年過去了,張雯已從女孩變爲2歲孩子的母親,可她的移民申請依然沒有獲准,要求退款的請求也沒有被接受,留下的只是一段無奈的記憶……
等了4年仍無結果
2000年2月,懷揣着異國夢,文科畢業的張雯想移民去加拿大,並找到了一家移民中介公司的上海辦事處。“朋友曾提起過這家移民中介,我在報紙上也看到了很多他們的廣告。他們辦公地點很高檔,規模也可以,不像是騙人的公司。”事後,張雯與移民中介簽訂了合約,分三次付清了4000美元的加拿大技術移民中介費。
半年後,張雯結婚了,和先生一起去了西班牙。2002年年初,張雯歸國,但她移民加拿大的申請還未獲準。“我申請移民時留了郵件地址,但一直沒有收到移民公司發來的任何郵件。回國後,我就去找他們。但他們卻告訴我,幫我辦移民的顧問出了問題,而之前的材料一直放在公司沒有送出去,但後來他們已抓緊時間送到移民局去了。”
聽到如此的回答,張雯覺得氣憤,但仍懷着一絲希望決定再等等。誰知,等了一年,移民顧問換了一個又一個。“我每次打電話去,他們總是有各種各樣的理由推脫,反正就是一個字:等。”2003年,當移民中介打電話來要求張雯去考雅思時,遭到了張雯的拒絕。
“我不想辦了總可以吧!”張雯說,4年了,自己的想法、生活都和當初有了太大的改變。“我現在有喜歡的工作、2歲的女兒和一個幸福的家,真的已經不想移民了。”考慮到移民中介的確做了些工作,張雯同意適當扣除部分中介費,但一分不退,她難以接受。
於是,張雯開始了長達一年的“追討”工作,有空就打電話去催,也上門去過幾次,但移民中介拿出了當初的合約,上面的英文條款寫着:只有不成功纔可以退款,最終張雯沒有拿到退款。
雖然心疼那4000美元,但更多的是無奈和失望。“我想過請律師打官司,但又覺得不值得,自己又忙,已經沒精力再和他們耗着了。”
研究生"鬥智鬥勇"拿回退款
相對張雯而言,研究生胡軍是幸運的。因爲他幸運地從這家移民中介公司拿回了申請移民的2500美元費用。他也是記者在採訪中遇到的唯一一個拿到退款的申請者。
胡軍說,當時也沒多想,就覺得自己學微電子專業,應該很容易技術移民去加拿大,而且期待國外的發展。2002年年初,胡軍從互聯網上找到了與張雯同一家的移民中介。
2002年4月,胡軍和移民中介簽訂合約,一次性支付2500美元技術移民中介費。“我當時的確想要他們在合同中加辦理期限,但他們說我條件很好,沒問題。我對自己也有信心,所以沒有堅持。”
2002年10月,胡軍將準備好的材料交給了移民中介,但就在移民中介即將遞交材料到移民局時,被胡軍阻止了。“9月份,加拿大移民法正好修改了,移民申請分數從70分提高到75分,我的材料肯定不符合。”儘管移民中介方面一再表示沒關係,但胡軍堅決不肯。
“一旦遞交了材料,按合同約定的中介費就不能退了。”當時草率簽約,令胡軍事後有點後悔,所以在此後的過程中,他特別謹慎。
2003年年初,胡軍參加了雅思考試,但成績並不理想。“他們說沒關係的,讓我寫一個英文自我敘述材料,證明我的英文水平。這不是在開玩笑嗎?”當胡軍參加完這家公司組織的一次英語培訓後,他徹底失望了。“在培訓中,我遇到幾個申請者,他們居然三四年了還沒有移民成功。”
此後,胡軍堅決要求退款,甚至到消費者協會投訴,到出入境管理局反映情況。他說,爲了拿回退款,簡直是鬥智鬥勇,能使的招數都使上了。堅持了4個月後,移民中介終於寄來一張退款協議,答應年底退還2500美元。
轉眼就到了年底,眼看着許諾的退款期越來越近,胡軍按耐不住再次打電話去催。“他們很不耐煩地說,急什麼,還沒到12月31日呢。”
到了2004年,早已超過了約定退款期限,胡軍打電話並上門催促,但卻被告之退款還要等總部的批示,胡軍憤怒了。
“這實在太過分了。我們請好了律師,準備無論花多少錢也要把這家中介公司告上法庭。”就在胡軍準備起訴的前一天,移民中介打電話來讓他去拿退款。
“他們退給我2000美元,扣除了500美元。我告訴他們,我會保留追討剩下500美元的權利。”
第二天,移民中介再次打來電話讓胡軍去拿回了剩下的500美元。
行業規範需要自律
昨天,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隨着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深入發展,公民因私出國的人數逐年上升,這也使得出入境中介服務應運而生。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統計,上海居民出國申請護照總數已達到133.1萬人次,其中2001年爲21.9萬人次。
考慮到一些單位和個人爲牟取經濟利益,非法設立出入境中介機構,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擾亂了正常的出入境管理秩序的情況,2001年6月,公安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制定了《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動管理辦法》,規定公安機關負責對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的資格認定和中介活動的業務管理、監督、檢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對中介活動的市場管理。
記者獲悉,上海從2002年4月1日起開始核發因私出入境中介資質,目前上海有39家合法移民中介機構,在《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經營許可證》上有明確的經營範圍和可出境國家,超出範圍的經營肯定是不允許的。
同時,爲了保護移民中介當事人的利益,每家移民中介公司必須向出入境管理局繳納100萬元保證金,作爲依據司法裁定應給出的賠償,如中介破產後的債務等。
該負責人表示,移民是帶風險的行業,除政府管理外,最終必然將走向市場管理,這就有待行業協會的成立,有待行業自律。"數量達到35家以上、公司成立兩年以上,具有一定場所和一定人員就可以成立行業協會。"
最後,該負責人表示,申請者自身也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一旦發生糾紛,應用合法方式解決。
中介公司連連喊冤
張雯的遭遇並非個例。記者隨機採訪了10名該移民中介公司的客戶,這些申請者目前沒有一位移民成功,他們退款的請求,移民中介一律不答應。
根據合約,申請人中途想終止申請,所有費用一律不退還,但協議中沒有規定承辦期限。只要簽了協議交了錢,就只有被動等待。
經查實,該中介移民公司上海的工商《營業執照》下達日期爲2003年5月14日,《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經營許可證》則是2003年1月12日頒佈的,而他們辦理移民業務卻早在2000年就開始了。
該公司經理鄭小姐表示,辦不出移民是加拿大政府變更了移民法,不是公司的錯。他們的任務就是準確地傳遞信息,客戶拿到檔案號,完全可以到官方網站上查詢受理到什麼程度。但要中途退是不可能的,這是合同裏寫明的。對於還沒有拿到檔案號的客人,他們會努力,如實在不想申請,他們會分期退錢
(二)中介經理自曝內幕
當劉敏坐在記者面前的時候,她手背上還留着打完點滴後的青色針眼。“我再也撐不住了。我的良心撐不住了。”劉敏曾經是一家移民中介公司上海辦事處經理。因爲長期壓力過大,去年年底她的心率開始不齊,不得不住院休養。今年1月,她正式辭職,離開了那家工作才一年卻讓她心痛不已的移民中介公司。
要退款就“給我頂住”
2002年底,在國外讀完MBA並順利拿到綠卡的劉敏回到上海,應聘進入一家移民中介公司上海辦事處當經理。劉敏說,當初推掉幾家外國公司的聘用,選擇這家公司,是看中了它新投資的項目都在起步階段,有自己大顯身手之地。
不久,劉敏就覺得自己錯了,“進入公司後,我感到這家公司在管理和運作中有很多不規範之處,甚至有嚴重違法違規的行爲。”幾個月後,她便提出了辭職;半年後,她再次提出辭職。
劉敏說,公司規定,移民顧問按簽約金額的2%—4%提成。於是,很多不負責任的移民顧問,不管客戶是否符合移民條件,都籤進來,並要求一次性付款。拿到提成後,面對很多客戶因條件不符不能立案而要求退款時,移民顧問都置之不理。還有的客戶,雖然簽約時符合條件,但是面試時被移民局拒籤。而根據合同規定,在收到拒籤通知30日內全額退款,但公司對所有退款客戶都採取拖延手段,拒不退款。
“幾乎每天都有退款客人或者苦苦哀求,或者上門吵鬧,但是如期解決的很少,而老闆卻讓當經理的‘給我頂住’。”劉敏說,她每天既要安撫衆多要求退款的客人,以免他們鬧出亂子;又要爲了維護公司的信譽,開展業務,不停與海外總部聯絡,讓他們儘快退款。這些狀況讓劉敏身心疲憊。
劉敏印象中最深的是一對姓劉的老夫婦和一個女孩。
“那對老夫婦都是退休工人。2001年年底,看到有親戚移民國外,他們也動了讓女兒出國‘淘金’的念頭。因爲沒有足夠的錢,就從妹妹處借來3000美元。當時,正值加拿大移民法修改前夕,她女兒的條件根本達不到新法的規定,但公司移民顧問爲了自己的提成,催促他們趕快簽約,並一次性付款。結果由於不符合條件,劉媽媽的女兒一直沒有到移民局立案。後來他們要求撤案,公司也同意,但是退款一直沒有着落。於是,這對老夫婦不顧天氣炎熱趕到公司,有時哭訴,有時沉默等待。借錢給他們的妹妹也爲了這筆錢來過很多次,說話很難聽。面對這樣的客戶,我的心情非常沉重,有時甚至陪着她流淚。我一個個報告、電話、傳真給國外和國內的總部,反映情況,並且發自肺腑地規勸公司一定要解決退款問題。”
“那個女孩剛工作一年,好像是個護士,想移民去加拿大,但沒有成功;她打算去那邊讀書,但付不起學費。她的退款問題也是一拖再拖。女孩每次給我打電話都非常可憐,眼看着馬上就要開學了,她急得都哭了,面對她,我太難受了。”
不願張揚易被欺負
在劉敏的努力下,這對老夫婦和那個女孩都如數拿到了退款,但更多客戶的退款還是沒有着落。劉敏爲此憂心忡忡。“他們拿到退款後,對我千恩萬謝,甚至買了小禮物送到辦公室。可這本來就是他們的錢啊,我真的感到這些勢單力薄的客戶太容易被欺負了。”
劉敏說,很少有客戶採用法律武器來解決這個問題。因爲一般來說,這些客戶都有較高的學歷和相對的經濟實力,而且他們都不希望移民的事情被張揚出去。同時,每個案件的標的都只有3000美元左右(投資移民8000至10000美元左右),打官司耗錢費時,所以一般都希望經過協商解決問題。而公司就是抓住了客戶的這種心理,一拖再拖,有的甚至拖過了2年的訴訟時效。
企業不誠信最終害自己
那麼,客戶的錢都到哪裏去了呢?據劉敏分析,移民行業競爭也非常激烈,而且隨着移民人數的增加,加拿大的移民政策不斷修改,風險很大,因此公司最近幾年不斷地在其他行業投資,例如教育、旅遊、咖啡品牌代理等,但投資和經營情況都不理想。“公司總裁在某網站聊天時講,‘最近幾年做生意虧損二三千萬’,那麼他做生意虧掉的這些錢都是從哪裏來的呢?據我瞭解,公司在全國各地的辦事處拖欠客戶退款的情況非常普遍”。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和鬥爭,劉敏終於對這家公司失去了信心,辭職離開。
劉敏說這次經歷是她職業生涯中的一次失敗,但感受頗多。“我想過說服老闆,寫了大量的報告、工作建議,並且在工作中逐步扭轉公司的一些做法,但是收效甚微。不得已,只能選擇離開。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企業不誠信最終害的還是企業自己。職業經理人如果視這種行爲爲正常現象,幫助老闆欺詐客戶,那麼,他(她)失去了起碼的社會良知。這樣的商業行爲必然對社會造成傷害。”
黑幕一:大量花錢做包裝
移民、留學等中介往往選擇高檔辦公區域、高檔用房進行辦公,且裝潢華麗,以顯聲勢;同時,他們不惜重金在各個媒體投放各種各樣的宣傳廣告;還邀請客戶到公司聽講座,並許諾100%的成功率,以此吸引客戶簽約。但這些其實都僅是一種外表,很多申請者往往被此迷惑而輕信。
自我保護:申請者選擇的移民中介是否正規,其實只需查看它的兩證。一證爲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一證爲公安局頒發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經營許可證》,兩證內容一定要一致。申請者簽約前應該仔細覈對兩證,且要求看原件,留意允許出境的國家中是否有本人申請的國家。
黑幕二:條件不符也簽約
面對申請者的諮詢,不管移民條件是否符合,中介公司一律答應辦理。但錢到手後,翻臉不認,置之不理,任憑申請者吵鬧。
自我保護:其實申請者完全可以自我估量申請條件是否符合移民國家相關規定。現在,幾乎各個移民國家都有官方網站,發佈移民條件,申請者可以先自我估算,心裏有底後,再聽取移民中介公司的進一步解答。
黑幕三:英文合同收據唬人
很多移民中介,尤其是非法中介,利用申請人淡薄的法律意識,矇騙申請者簽署英文合約,且稱此爲與國外聯繫更密切的顯示,並開具英文收據。
自我保護:按照我國《公司法》規定,外國公司辦事處只有諮詢和聯絡職能,而沒有經營職能。中國公司則一定要簽署中文合約。簽訂外文合約,開具外文收據,肯定是違規的,是有目的地逃避中國法律的監管。一旦發生糾紛,很難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
黑幕四:合同條款不明
在合同中規定,只有不成功纔可以退款,而"不成功"的概念除"拒籤"外,沒有進一步的細化,且合同不作具體承辦期限約定,移民中介可以無限期拖延申辦時間。一旦申請者中途要求停止履行合約,就必須自己承擔一切損失。
自我保護:比較合理的是將合同細化,包括合同可中止的多種原因、申辦過程的各個階段收費、特殊情況的處理等等,保護申請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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