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兩名高校教師於去年十一月相繼接到中國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違紀處罰決定,被學位委給予“因違紀考試無效”的處罰。今日,由這兩名教師充當原告的中國首例考生狀告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案在北京第一中級法院開審,兩原告請求法院判令學位委撤消處罰決定。
二十九歲的常先生和四十歲的王女士均爲山西太原某高校的教師。兩人訴稱,去年十一月,他們參加了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GCT—ME科目的考試。考試完成後,兩人雙雙接到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的處罰決定,稱其“考場終了指令發出後繼續答題”,將給予其考試無效的處罰。
對於國務院學位委的處罰決定,兩原告皆感“意外”和“震驚”。這兩位教師稱,自己沒有違紀行爲,被告在未查清事實的情況下作出的處罰是不公正的。
而被告國務院學位委則辯稱,根據有關規定,考生在考試終了指令發出後,不得繼續答題,否則考生主管部門有權宣佈考試無效。兩名考生無視考試紀律,在考試終了指令發出後仍繼續答題,其行爲顯然違背考試規則,兩名考生所在考場的監考人員已分別將被他們的違紀行爲記錄在卷。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是中國學位管理的最高機構,當中的委員多爲中國各學科領域的權威,此番考生將矛頭直指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尚屬首次。此案未做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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