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矚目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主要內容有哪些?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兆國今天在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作了憲法修正案草案說明。這次修正內容有十三項,主要內容有:
一、“三個代表”首次寫進憲法,確立這一重要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憲法修正案(草案)將憲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指引下”修改爲“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並將“沿着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修改爲“沿着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
二、增加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的內容。憲法修正案(草案)在憲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的現代化”之後,增加“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的內容,爲“三個文明”協調發展提供了憲法保障。
三、在統一戰線的表述中增加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憲法序言第十自然段第一句明確規定,“社會主義的建設事業必須依靠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據此,憲法修正案(草案)在憲法關於統一戰線的表述中增加“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將憲法序言這一自然段第二句關於統一戰線的表述修改爲:“在長期的革命和建設過程中,已經結成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有各民主黨派和各人民團體參加的,包括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的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這個統一戰線將繼續鞏固和發展。”統一戰線包括的“勞動者”、“建設者”和兩種“愛國者”,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包括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和在社會變革中出現的新的社會階層。這樣修改,有利於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
四、完善對私有財產保護的規定。憲法修正案(草案)將憲法第十三條“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的繼承權。”修改爲:“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國家爲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進一步明確國家對全體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都給予保護,保護範圍既包括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用“財產權”代替原條文中的“所有權”,更加準確、全面。與此相關的是在憲法第十一條第二款加以修改,進一步明確國家對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方針。
五、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規定。憲法修正案(草案)在憲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頭一條即第三十三條中增加一款,作爲第三款:“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六、完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成的規定。在香港、澳門迴歸祖國之後的今天,(草案)在憲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成的規定中增加“特別行政區”,將這一款修改爲:“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各少數民族都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
此外,憲法修正案(草案)還完善土地徵用制度;關於緊急狀態的規定;關於國家主席職權的規定;修改鄉鎮政權任期的規定和增加對國歌的規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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