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沒有想到會參與這次修憲。”作爲一名法學專家,信春鷹一直覺得修憲是一項非常神聖的工作,從來沒有想到過這項工作會落到她身上。
一年前的3月,信春鷹當選爲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說的“專職委員”。在此之前,她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黨委書記、副所長。成爲全國人大的專職委員以後,她做的最主要的一件事就是參與修憲。3月8日,信春鷹就修憲問題接受了中央電視臺《經濟半小時》記者的專訪。
爲什麼不等下一次再大修--再不修,憲法就沒有生命力了
記者(以下簡稱記):爲什麼會選擇在這個時候進行第四次修憲?
信春鷹(以下簡稱信):這次修憲的一個主要原因是要適應我們國家政治經濟發展的需要,上一次修憲是1999年,到現在已經5年了。這5年之中,我們國家發生了非常大的變化,有一些問題特別需要憲法規則來調整,原來有一些規則和現實已經不協調。
記:如果不修憲會怎麼樣呢?其實也有人說可以等到下一次的時候一起進行大修。
信:我們也聽到了這樣的觀點,但是我覺得憲法的生命力,就在於它和社會是密切相關的,如果社會已經走了很遠,而憲法的規則沒有動,那憲法就沒有生命力了,它就沒有意義了。
最難忘的事情是什麼:公衆對修憲的關注
在將近一年的修憲工作中,信春鷹和起草小組的其他成員一起,下過基層,到過農村,聽取了方方面面的意見和建議。說起這段經歷,信春鷹至今仍深有感觸。
記:能不能告訴我們在這次參加修憲工作的過程當中,印象最深的事情是什麼?
信:對我來說最深的感受就是公衆對修憲的關注,很多地方他們都是非常認真研究的,成百上千的意見,有的公民就自己一條一條地論證,他覺得這個憲法哪一條應該是什麼樣子的。我想這個表明了公衆對憲法的親密感吧。
記:這上千條意見你們每一條都看過嗎?
信:不僅看過,我們還都仔細地研究。
記:在以前我們修改憲法的時候,有沒有像這次一樣這麼大規模地去徵求意見?
信:以前我們幾次修憲,是先由中央拿出來一個修憲建議,然後拿着這個建議去下邊徵求意見,是就建議本身徵求意見。
記:這次不是嗎?
信:這次不是。這次是我們去徵求意見的時候,我們是什麼都沒有,我們就是去聽,所以應該說這次修憲的方案是全國人民的智慧,是一點一點的,就像現在講的“兩上兩下”,是這樣集中起來的。
記:“兩上兩下”是什麼概念?
信:我們先下去徵求意見,把意見徵求上來,然後集中整理,再回去徵求意見,然後再反饋上來,我覺得這次修憲的一個特點就是廣泛的民主。這次修憲改動的內容是最多的,在憲法修正案的起草過程中,起草小組對於每一句話、每個字甚至每個標點符號的使用,都經過了反覆的討論。
爭議最大的事情是什麼--保護私有財產怎麼陳述
記:在修憲過程當中,爭議最大的事情是什麼?
信:比如說私有財產的法律保護該怎麼陳述的問題,是要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還是說就是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呢?還有文字上的,有人說這兒是不是要個逗號,那兒是不是不要逗號,這些討論一直都存在。
記:每一個字的修改都有很深的含義在裏面嗎?
信:因爲憲法是國之重器,一憲治國,一個字它是不是準確,是不是用得準確,或者說它用的是不是恰當,對每個公民來說都是很有意義的事情。所以我們整個工作過程是非常嚴肅、非常嚴謹的。
還會有權大還是法大的討論嗎--再不會有人認爲縣長比憲法大
信春鷹一直用“神聖”這兩個字來形容自己從事的修憲工作,而憲法在信春鷹心目當中的神聖地位,並不是現在纔有的,她仍然記得20多年前那場關於憲法的大討論。
信:我記得1982年憲法通過之後,全國有一個討論,題目就叫《縣長大還是憲法大》。我對當時還是記憶猶新,就覺得爲什麼會有那麼多人認爲縣長比憲法大?
記:你覺得現在還會再有這樣一種爭論,這樣一種懷疑嗎?
信:我想不會有了,因爲這20多年來我們的法制建設一個是觀念深入人心,另一個是制度也深入人心,大家都知道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國之九鼎,它是非常重的一個東西,是法律的法律,規則的規則,所以再不會認爲縣長比憲法大了。
信春鷹
女,1956年出生,1981年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家人事部授予的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專攻法理學,擅長西方法哲學,尤其對當代西方後現代法哲學有深刻研究。著有《中國的法律制度及其改革》(中英文對照),《婦女與法律詞彙釋義》(中英文對照),譯有美國當代著名法哲學家德沃金的名著《認真對待權利》,美國著名人權專家亨金的《權利的時代》等。自上世紀80年代初從事法學研究以來,已發表論文近10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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