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醫療器材公司經理吳某,以“顧問費”和“感謝費”的名義,向本市某醫院技師金某和供應科科長張某大肆行賄,共計200餘萬元。日前,河西區人民法院對本報去年11月17日報道的這起“醫療交易驚曝黑幕”案做出一審判決,認定吳某構成行賄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半。昨天,記者從市二中院瞭解到,吳某對一審判決不服,已經上訴到該院。
-案件回放
1997年3月,被告人吳某與本市某醫院心導管室技師金某商定,由金某幫助將其公司生產的心臟介入器材引進該醫院,其按結算貨款的一定比例付給金某回扣。從1997年7月至2002年9月,被告人吳某從該醫院結算心臟介入器材貨款共計人民幣3352萬餘元。期間,被告人吳某先後按3%、5%、10%比例支付給金某回扣42筆,共計人民幣192萬餘元。另查,1998年至2000年,吳某還先後多次以“感謝費”的名義,單獨或經金某送予該院設備物資供應科科長張某人民幣9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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