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監獄管理局在對部分原有管理要求和方法進行適當調整改進基礎上,在確保監管安全的條件下,開始在上海各監所逐步推行《文明執法十項措施》,力圖從人格權、健康權、通訊權、個人合法財產權、與親屬會見權和學習權等方面給服刑臺人員更多的不與我國《刑法》相悖的自由度。
這十項措施具體爲:以書面形式告之每一名服刑人員所享有的基本權利;服刑人員在規定範圍內可自主選擇髮型;每年對服刑人員進行專項健康檢查;爲服刑人員與親屬間會見提供便利;服刑人員打電話,在通話次數、通話時間、通話的對象範圍方面減少限制;服刑人員可以佩帶手錶;設立獄內服刑人員消費維權站;准許服刑人員使用收放機作爲學習用品,並保證自修大專以上學歷服刑人員的複習迎考時間;爲相對集中的分監區外省籍服刑人員公費訂閱地方報刊;幹警對服刑人員進行集體教育和對外省籍服刑人員進行個別教育時一律使用普通話,其它公務場合使用普通話。
上海市監獄管理局副局長邰荀說,推出這十項措施主要出於三方面考慮:一、儘量不要人爲地給犯人迴歸社會留下太多障礙和陰影;二是犯人遲早要回到社會,通過文明執法幫助犯人將來更好地融入社會;三是希望通過文明執法措施讓犯人明確他們是自己的主人,今後的路要靠他們自己去走。
邰荀說,隨着社會的發展,監獄對犯人的一些禁止性規定也失去了存在的基礎。比如給犯人剔光頭,很大程度上是爲了防止犯人逃跑,便於識別。以現在的監管技術和力量,已經不需要憑頭來達到防逃目的。
目前上海各家監獄已經紛紛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對這十項措施進行細化。針對在押犯中外地犯人比例逐年上升的情況,上海提籃橋監獄推出了“改造剪影慰親人”活動,組織全監外地犯人自願拍張照片寄給家人。在此基礎上,監獄進一步在外省市犯人中推出了“四個一工程”,每逢犯人生日,幹警都會送一碗生日面,寫一張生日卡,拍一張生活照,與犯人聊一次天。去年8月,監獄在區消協指導下組建了“犯人消費權益保護中心”,由一名曾從事金融工作的犯人擔任副主任,3個幹警和二十多個罪犯組成了“獄內消協”,制定了《服刑人員消費權益保護暫行辦法》,建立了投訴信息網和登記、編號立檔制度。上月底,監獄與華東師範大學心理學系合作建立了的服刑人員心理援助基地,定期對服刑人員現場心理諮詢、電話諮詢,由心理學專業人士提供心理援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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