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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判決書或裁定書上出現了錯別字,重慶合川市6名法官受到紀律和經濟方面的雙重處罰。近日,合川市法院有關負責人在通報此消息時稱,合川法院今年將全面推行嚴格的案件質量評查制度,減少並最終杜絕判決書上有錯字的現象。
由於法官粗心大意,判決書上出現錯別字和語法錯誤的現象時有發生,既損害法院的形象,也給當事人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爲此,重慶合川市法院去年出臺並試運行案件質量評查制度,對判決書、裁定書的文字、語法、案件的流程管理等各個環節提出嚴格的程序要求。
按照合川法院的規定,帶有錯別字或者語法錯誤的法律文書一旦發放到當事人手上,就算一件錯案。1名法官1年發生1件錯案,法院給予通報批評,並扣發崗位目標津貼;發生2件錯案,離崗學習,取消評優資格;發生3件錯案,取消審判資格。
這項制度實施至今,合川市法院共有6名法官因爲判決書或者裁定書中出現錯別字、語法錯誤等原因,受到通報批評並扣發了崗位目標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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