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半個月時間,山西省竟發生食物中毒事件6起,中毒人數達321人,死亡1人。3月15日下午,省衛生廳向社會通報了這一情況,而且陸續派出的專家已趕赴各事件現場進行調查處理。
2004年2月29日,晉中市榆次區萬家燈火大酒店發生一起168人亞硝酸鹽食物中毒的事件;3月4日,大同市南關西街劉園村二部飯店從業人員發生6人亞硝酸鹽食物中毒事件;3月5日,長治市長子縣發生一起20人家庭聚餐食物中毒事件;3月11日,晉中市榆社縣郝北中學發生76名學生食物中毒事件;3月11日,朔州市朔城區電力大酒店發生46人食物中毒事件;3月13日,大同市南郊區水泊寺肖家寨村楊某家5人發生亞硝酸鹽食物中毒事件,其中死亡一人。據調查,這6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有3起是化學性的,且均爲亞硝酸鹽引起,另外3起是細菌性的食物中毒。發生在集體聚餐中的中毒事件就達5起。
針對近期山西省連續發生的食物中毒事件,省衛生廳3月15日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全省將在集體聚餐、學校食堂、餐飲業等領域全面推行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對食品衛生等級低的經營單位加強監管的頻次和力度,對不符合發證條件發放衛生許可證,造成食物中毒的要追究相關責任者的行政責任。
製售涼菜的餐飲單位,必須設置符合條件的專用涼菜間,超範圍經營者將被依法嚴肅處理。對於爲沒有涼菜間的單位發放相關許可項目的行爲,要按行政過錯追究有關監督人員和審覈批准人員的責任。所有食品經營場所都不得存放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嚴禁超限量使用亞硝酸鹽等食品添加劑。學校食堂必須設立衛生管理人員,對每餐食品進行檢查,並登記在冊。對沒有設立食品衛生管理員的學校,衛生部門不得爲其發放衛生許可證。衛生部門對所轄學校食堂的巡迴監督檢查每月不得低於一次。
食物中毒發生後,各市縣組織救治中,如有設備技術條件限制,需要上級衛生部門協助的,要及時請求援助,以便有效控制中毒事態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