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許多人心中,“拾物招領”四個字是一種溫暖的記憶。小小的“拾物招領處”,實際上是一種價值觀的凝結,是拾金不昧美德的折射。
然而,隨着我國商品經濟的迅速發展,“拾物招領”的外延與內涵都注入了鮮明的時代因子。一方面,作爲一種公共服務設施的“拾物招領處”漸漸遠離了人們的生活;另一方面,“有償拾物招領”在各地以公司、網站的形式如雨後春筍般冒了出來……
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了這種現象,“拾物招領”究竟該何去何從,“城市調查”記者就此問題展開了一系列調查……
尋找“拾物招領”
-馮先生的困惑
3月13日,馮先生撿到一個錢包。但令他困惑的是,他不知該將錢包送到哪裏。馮先生找了一圈下來,不管是市場管理處還是居委會,都沒有“拾物招領處”。百般無奈之下,馮先生只得一個接一個地撥打錢包內通訊錄上的電話,直到第10個電話才找到失主。
失主找到了,馮先生卻怎麼也高興不起來,他一直在想一個問題:“拾物招領處”在哪裏呢?
-老警察的分析
據介紹,本市早在1953年就在全國最先設立了“拾物招領處”。據瞭解,招領處當時一年收到的拾物如摺合成現在的人民幣,價值當在幾萬元以上。
但如今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據天津市公安局拾物招領處的工作人員介紹,他們現在每年收到的拾物只在百件左右,總價值不到3000元。一位老民警深有感觸地對記者說,現在撿東西交到拾物招領處的比以前明顯減少,來拾物招領處尋找丟失物品的人數更是少得可憐。
據那位老民警分析,一方面,由於人民生活水平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因此多數市民對於丟失物品的承受能力也大爲加強。他舉例說,在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那時的人如果丟了一塊價值幾十元的手錶,就算跑大半個市區也要把表找到。而現在的人即使丟了三四千元的手機,最多不過心疼一陣子,然後花錢再賣一部,很少有人會爲此找到“拾物招領處”。
另一方面,由於宣傳力度減弱,導致人們都不清楚“拾物招領處”的具體地點和聯繫方式,這也是上交拾物減少的一個重要原因。
-記者隨機調查
記者隨後進行的一項隨機調查的結果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證了老民警的說法。在“市民撿到東西會交到哪裏”的問卷調查中,超過4成的市民表示只要物品價值不高,丟了也就丟了,不會爲此耗費精力去尋找。
而在“當市民丟了東西去哪裏找”的問卷調查中,約6成市民表示“根本不知道‘拾物招領處’在哪裏”。
“拾物招領”一直都有
-拾金不昧有獎
其實,本市有關方面也已經注意到了這個問題。去年6月,市公安局決定將原治安管理總隊承擔的拾物招領和走失人口管理工作職能劃歸戶政處負責,並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公安局拾物招領和走失人口管理工作規定》,將拾物招領和走失人口工作系統地管理起來。
據市公安局戶政處指揮中心民警商培斌介紹,今後不管羣衆在哪裏撿到東西,都可以送到就近的派出所。凡是羣衆上交的現金和有價值的拾物,都將被及時輸入一套專門爲此製作的軟件中。通過電腦系統處理,可以使找尋失主的工作效率大爲提高。
商培斌還說,今後爲便於羣衆認領物品,部分拾物比較集中的派出所還將在派出所內設立拾物招領窗櫃或招領提示牌。
他表示,爲了鼓勵羣衆撿到物品後送到公安機關,市公安局拾物招領處還將對拾金不昧的羣衆給予一定的獎勵。
市公安局拾物招領處通過快報公佈了辦公地點與聯繫電話。(辦公地點:和平區香港路7號聯繫電話:23390718)
拾物招領工作是否僅是公安機關一家的事呢?民間機構或個人是否也可以設立拾物招領處呢?
就此,記者採訪了天津市公安局法制辦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員。他表示,關於民間機構或者個人是否可以設立拾物招領的問題,我國並沒有明確法律規定,他個人認爲拾物招領處的設立不是一種政府行爲。
-居民說無所謂
記者就此曾走訪了一些居民區,其中絕大多數社區並未設置“拾物招領”。問起居民,居民反而十分詫異:“拾物招領?現在誰還願意幹這受累不討好的活兒!”一些居民認爲,現在社區裏的居民彼此之間並不十分熟悉,誰丟個東西或撿點什麼,只要價值不高,居民都不太當回事,也就更沒有人管了。
-公共場所認爲沒必要
隨後,記者又隨意走訪了一些容易丟失物品的公共場所,如公園、市場、超市、電影院等,發現這些場所都未設拾物招領處。究其原因,這些場所的相關負責人大都認爲設置拾物招領處耗時費力費錢,實在沒有什麼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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