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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逃亡近一月的雲南大學血案嫌犯馬加爵在三亞落網了,人們拍手稱快的同時,一個不容忽視的現象值得關注,究竟什麼原因使他成爲公安部A級通緝令上的對象呢?據馬加爵交代,被害的4名同學平時和他關係很好,他殺人的原因僅僅因爲和同學之間的一點小摩擦。
一點小摩擦居然釀成驚天血案,這使人不得不懷疑他的心理是否健康?根據一些媒體的綜合報道,我們不難發現,馬加爵可能是個有人格障礙的人。目前,從來自國內各高等院校的資料顯示,因心理方面問題而導致身心疾病,已成爲大學生休學、退學乃至產生輕生問題的主要原因,有些人甚至產生對社會的報復行動,成爲社會的一塊毒瘤。
馬加爵殺人案令我想起香港電視連續劇《還我今生》中的世傑,他8歲因意外患上抽搐症,處於半植物人狀態,其兄在父親殘疾、母親另嫁的情況下,嘔心瀝血地維持了家庭,並不惜一切代價使其起死回生。而他康復後,爲了滿足私慾,先是搶佔了哥哥的未婚妻,又認仇人爲父,氣死親生父親,最後發展到逼死親生母親、謀殺親哥哥,一系列行爲可謂喪盡天良。
無論是世傑也好,馬加爵也好,他們的人格爲常人所無法理解。從心理學上分析,這種人格屬於比較典型的反社會性人格障礙。他們的基本特徵是沒“良心”,幹了壞事一點也不難過。這種類型的人一般智力發育良好,卻私慾極重,併爲之不擇手段地去攫取,富於攻擊性和破壞性。因此,有必要在學校廣泛開展心理教育,提高學生心理素質,預防和矯正學生的品行障礙。
長期以來,我們的一些學校,對學生的身體健康比較重視,而對學生的心理健康卻較少注意。世界衛生組織對人的健康所下的定義是:“不僅沒軀體的殘缺與疾病,還要有完整的心理、生理狀態以及社會適應能力。”可見人的健康不僅指生理上,而且還應包括心理上的健康。可喜的是,我國教育部門已對此引起高度重視,教育部專門印發了《普通高等學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實施綱要(試行)》和《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出進一步的科學規範。
問題的關鍵是,大中小學校都應該認真落實《綱要》,特別是加強對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因爲青少年時期,尤其從小學五六年級到初中這一階段的年齡,正是學生的“過渡時期”,由於生理上的迅速“成長”極大地打破了生理和心理之間的平衡,這時期的青少年思維的獨立性、批判性顯著發展,但又有較多的片面性和主觀性,他們精力旺盛,感情充沛,卻帶有衝動性,不善於剋制,行爲不易預測,容易產生心理問題。
我建議,學校在推進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時,不要滿足於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不要滿足於僅僅是普及心理學有關知識,更重要的是在心理健康教育課中融知識性、趣味性、參與性和操作性爲一體,進行心理訓練、心理指導,這樣才能真正提高學生抗挫折能力和自我心理調節能力,減少心理障礙及其他心理問題。使學生達到智力正常,情緒健康、意志健全、行爲協調、人際關係適應的心理健康標準,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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