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僅因爲馬加爵是名大學生,我們的“教育”頓時成了箭靶子。有人痛斥時下的大學教育缺乏心理指導,有人針對農村學生進城後該如何處理內心落差侃侃而談,甚至,有人將一切罪過歸結爲“是教育取向失察的後果”。
一個人心靈極端扭曲直至犯罪,果真就能被當作典型,然後推斷出我們的教育是失敗的?
即使,我們給予青少年的心理指導確實不夠多,重技藝輕人文、重學歷輕素質的教育傾向也確實存在,但,這樣一個教育環境仍然不足以製造出“屠夫”。同樣來自農村,來自貧寒的家庭,也成長在一個相似的教育環境下,可我們更多看見的,是人們發奮圖強,用自己的智慧、雙手改變命運,而且,他們中間的絕大多數樂於奉獻社會、回報社會。我們豈能因爲一個馬加爵便否定整個教育環境,更去懷疑來自農村的青少年的品質?
問題還在於,如果教育果真就能改變一切,那麼人類豈不是早就該消滅犯罪了?而事實是,古今中外的“變態殺手”似乎無法滅絕,而且與教育背景無關,比如發生在美國校園裏的多起持槍殺人案,比如發生在北歐的殺人、吃人案,馬加爵三天殺四人大概也在此列。既然我們已經承認人類天性中確有惡的一面,那麼又何必硬要讓“教育”來當替罪羊呢———再怎麼教育,恐怕也無法避免羣體中會產生異數,因爲概率。
任何文明社會,防止犯罪的手段不外乎兩種,一是通過感化、教化,去培育人性中的善根,遏制惡念,二是通過法律懲戒產生強大的威懾力。現在,我們所能做的,其實就是兩手都要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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