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馬加爵一審被判死刑
馬加爵15歲時因父母吵架就想殺父!這是雲南省公安廳副廳長先燕明昨天上午在我省警方與雲南警方舉行的座談會上透露的。
在省公安廳會議室,先燕明說,馬加爵的作案動機值得研究。他透露,案發後,雲南警方找到馬加爵的筆記本,按上面的敘述,馬加爵15歲的時候,聽見父母爭吵,就想把父親殺死,並且還分析,如果15歲殺死父親,要判10年,這樣刑滿釋放時就25歲了,不划算。
還有一次,馬加爵與奶奶一起看電視時,奶奶要看這個臺,他要看那個臺,結果這個小爭執卻讓他對老人產生了怨恨心理,並在筆記本上寫了“恨!恨!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