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A級通緝令”
一夜之間,對疑犯的通緝令傳遍中國。
在這張編碼爲“公(安部)緝20040008號”的A級通緝令上,你可以看到如下信息:案發的時間、地點、馬加爵的詳細資料。而照片中馬氏兇殘的面孔,以及20萬元的懸賞,令人心動。
“馬加爵的被捕,通緝令起到了很大作用。”公安部刑偵局的一位官員說,“從3月1日發令,只用了15天,他就在海南落網。”
據這位官員介紹:《公安部通緝令》是面向全國、通緝在逃人員的命令,分爲“A”、“B”兩個等級。“A級”是爲了抓捕公安部認爲應重點通緝者而發佈的命令——適用於重大或突發惡性案件;“B級”是公安部應各省級公安機關的請求而發佈的命令。除部令外,省、市、縣公安機關也可在所轄區域內,對在逃涉案人員發佈通緝令。
“公安部通過傳真或警方內部的系統網絡,會在1小時內將通緝令發至各省公安廳,包括被通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體貌特徵,以及近期照片。”他說,“而在12小時內,命令會傳達到派出所、治安、巡察、監所等基層部門的每一名警員手中。這些單位會在最短時間內,對嫌犯涉及的關係、可能隱藏的落腳點完成架網布控,部署對轄區外來人口集中的出租房屋、中小旅店的摸排,並完成在重點路口設卡盤查、巡邏蹲守等工作。”
“但很顯然,對馬犯的布控速度要比平時快得多,”北京市一位公安人員說,“在我們這裏,通緝令在30分鐘內就發至二級指揮系統。”
對重大在逃人員實行“A、B級通緝令”是從2000年2月份開始的。此前,《公安部通緝令》不分等級。據官方統計,2000年2月—2001年4月間,公安部共發佈9份“A級”通緝令,通緝17人,抓獲9人。7天落網的石家莊爆炸案主犯靳如超,就是A級通緝犯之一。
“對馬加爵的通緝令,是首次在中央電視臺公開的通緝令,他的彩照也上了電視。”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王大偉說,以前,所有的通緝令只在《人民公安報》及《法制日報》上刊登,同時在“全國公安信息網絡”上發佈,並錄入“全國在逃人員信息光盤”。但由於閱讀範圍的限制,社會影響力較弱。
本報從公安部網站獲悉:被列入A級通緝令的犯罪嫌疑者共有8人,其中馬加爵、欒英倫已抓獲。張顯光、成瑞龍、王昌勝、李春勇、張成軍、侯金海仍在通緝中。
羣衆路線、20萬懸賞與高層批示
權威統計表明,在通緝令發佈後,全國公安機關共接到有效線索1560條。最終,亡命天涯的馬加爵因羣衆舉報被捕。
“這充分說明了公衆參與的重要性。”王大偉分析說,“在中國,每1萬人擁有11名警察,相當於西方一些國家的1/3。而我們的警力資源——諸如裝備、辦案經費——也與發達國家相差不少。但中國警方一直秉承着世界上最先進的理念:走羣衆路線。所謂‘警力有限,民力無窮’。”
這位長期致力於中西警察比較研究的學者稱,20世紀80年代中期,西方開始第四次警務改革——“社區警務”。把警力植根於社區,是此次改革的中心內容。而新中國在1949年建國後就提倡破案走羣衆路線,“讓犯罪分子淹沒在人民的汪洋大海中”,實踐證明這是打擊犯罪的有效方式。
此案舉報人獲得公安部的20萬元鉅獎,也成爲抓捕中的亮點之一。公安部有關人員介紹:這是2000年2月份實行“對抓獲被通緝人或提供關鍵線索的有功者重獎的機制”後,最高的懸賞額。按照規定,羣衆抓獲“A級”通緝犯獎金不少於5萬元,“B級”不少於1萬元。1980年代的“東北二王”案件,則是中國首次懸賞捕逃犯的案例。
“懸賞抓捕,是警方辦案觀念的轉變。”一位公安人員說,“有觀點曾一度認爲:舉報是靠思想覺悟。但很明顯,在市場經濟發展的今天,經濟上的鼓勵可以提高民衆舉報的積極性。馬案的破獲再次證明了這一點。”
權威消息同時表明:此案得到黨和國家高層的特別重視,批示要求儘快偵破。
警力170萬
3月17日,公安部發出消息:自馬加爵出逃之日起,全國共出動170萬警力圍捕疑兇。
其中,在案件發生地雲南,全省共動員6萬名警力,發出通緝令數十萬份;
在馬氏家鄉廣西,共出動警力11萬人次,翻印公安部通緝令和馬加爵的照片130多萬張,調查和查控有關涉及馬加爵的關係人千餘人,清查公共場所4.3萬多處,邊境口岸公安機關則將案情及馬加爵的照片通報越南警方,聯繫對方協助查緝;
在疑犯緝捕地海南,開展了5場地毯式的查緝行動,緊急出動警力數萬人次,設卡點100餘處,搜查重點場所1000餘處,走訪羣衆1500餘人次。
王大偉對這次行動予以了高度評價:“全國公安一盤棋,集中力量幹大事,抓捕的成功決非偶然。”
據他介紹,中國警方的一些做法和經驗已經在世界上處於領先地位。比如說現場反應,東京警察被要求在4分30秒內趕到事發現場,而中國警察會以“零反應”或“負反應”抑制犯罪。比如在南京,110巡邏車夜間會停靠在居民區內,如果有案情發生,不需要報警、接警、出警的時間,這就是“零反應”;上海警方則將城市劃爲網狀,每個網格中派兩名警察巡邏,從網格的一端趕到另一端不超過1分鐘,看到有人即將實施犯罪,巡警會將其終止。
警察們爲此則付出了巨大的代價。“巡邏車整夜在街道中行駛,我們很困但很緊張,馬加爵好像就在身邊。”一位北京巡警如此坦陳這些天來的感受。所以,在疑犯被捕後,各網站均貼出了大量“向三亞的同行敬禮”的帖子。
高科技助力
“從現場遮蓋屍體的報紙粘附的膠帶紙上,提取到一枚兇手遺留的血指紋。血指紋與死者所在宿舍學生馬加爵左手拇指指紋一致,且調查發現,案發前馬加爵行爲反常,並已於2月16日21時後失蹤……”
這是公安部門將馬加爵認定爲犯罪嫌疑人的重要依據。而在被捕之後,公安機關又通過DNA,確定了他的真實身份。
一位刑偵專家說,高科技手段對此案的偵破也起到了很大作用。“中國最早將指紋用於犯罪學,我們看到的畫押就是例子。”他說,“在現代偵破技術中,會尋找指紋上的16個關鍵點。如果案發現場提取的點與嫌疑人的指紋點相同,基本可以確認兇手。”
對於DNA——脫氧核糖核酸,從理論上說沒有兩個人是一致的。通過現代技術,警察可以從現場的一根毛髮、一個菸頭中提取DNA樣本,與被抓捕到的人的DNA進行對照。
而據一位北京刑警透露:目前的公安內部網站中,不僅有嫌疑人的基本資料,同時能查找到他的指紋、DNA樣本特徵。即使嫌疑人在邊遠地區被抓獲,只要當地能夠鑑定,將結果與網上資料進行對比,就能驗明正身。
但王大偉認爲,儘管諸多因素可以促使案件偵破速度加快,但最明智方式還是“預防犯罪”。“我們減少犯罪的方式是從打擊犯罪開始,到預防犯罪,再到預防被害。”他說,“也就是促使民衆掌握犯罪的時間、空間、技能、特點及規律,最大限度地規避它。血案雖然偵破了,但對每個受害者以及他的家庭,都是巨大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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