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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所有人都在問:馬加爵殺人的動機是什麼?
面對警方“爲什麼要殺人”的審問,馬加爵交待說:“有一次他們說我打牌時作弊,其實我根本沒作弊,就和他們吵起來了……”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李玫瑾“感覺他沒有完全說實話”,因爲從作案方式來看,他絕對是有一定時間進行準備,而且在作案過程當中的心理狀態是相當穩定的,顯然不是激情型的。
截至昨天(18日),我們所能得到的關於馬加爵的作案動機仍然是:“起因是因爲一次吵架,吵架以後,有件事情讓我很意外,我把邵瑞傑(被害者之一)當成非常好的朋友,很真心的,這次吵架以後我發現,在他心中我完全不是那個樣子,我就想了很多,覺得很絕望,然後就決定殺人了。”
隨後人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爲什麼一人被殺了,接二連三還有人被殺,且方式、手段一模一樣?僅僅因爲馬加爵和他們是朋友嗎?他們平時都是很要好的朋友,突然之間有人不見了,別的人不感到奇怪嗎?
好奇的本性,加上目前太多的未知,人們對這一案件的關注,彷彿福爾摩斯探案般,一個問題套着一個問題,而最終都歸結到一點,即本報在馬加爵被抓獲後第一時間的報道:“馬加爵是怎樣一個人?”
馬加爵性格的多面性
“在我們眼中,他一直是一個很聽話的孩子,真的不敢相信他會幹出這樣殘忍的事。”在父親眼裏,馬加爵還很獨立,除了上大學時父母給過6000元,再沒給過他一分錢。本報記者對馬父進行採訪時,他還提到兒子內向、很不與人打交道,幾乎沒什麼朋友。
但在馬父的記憶中,他找不到自己哪一次同兒子開心地玩耍過,也沒有哪一次同兒子進行過長時間的交談,他希望兒子快樂,卻很少說出口。也許,是因爲兒子考上了大學,在自己和鄉親眼裏已經“出息”了,兒子放假很少回家,話也更少了,他的感覺是:好像“成熟”了許多。
一個孝順、懂事的孩子,性格中的倔強也讓人印象深刻:小時候跟奶奶爭電視頻道,在日記上連寫下幾個“恨”字;高考前,突然就失蹤了,直到貴港警方打來電話,家人才知他離家出走,回來只說了一句“去看海了”;大學裏和人打牌、打籃球很較真,稍不順意就發脾氣,嚴重時甚至動手打人……
央視採訪時問他:“小時候有過什麼樣的打算?”他的回答特別簡單:“就是想當科學家。”
而在學校裏給父母發出的最近的一封信中,馬加爵只是簡單地說,學了生化專業,找工作並不難,叫父母不要擔心。
從初中就在成績一般的中班一躍成爲全年級8個班的第一名,獲得全國物理競賽二等獎,到高中時沉湎於武俠小說,筆記中記滿了關於自殺、兇殺、吸毒等字眼的內容;從寫滿了各種名人故事、重大新聞,以“人生多艱難,我要自尊,自重”到在房間的牆上貼着大大的“忍”字,再到信中表達“我雖然是大學生,我卻絕不能與十哥相比……”、“很多人比我老練,讓我很自卑……”,再到“心裏很沉重,讀書讀到何年纔是頭……”
專家點評認爲,馬加爵的家庭是沉悶而缺少快樂的,這樣的家庭在中國不在少數,而對於馬加爵這樣聰明和敏感的孩子來說,這樣的家庭環境更爲可怕。
更有人將他與清華大學學生劉海洋拿硫酸潑狗熊來對比分析說,教育中的缺失更不容忽視,這也許是馬加爵現象的另一種表現吧。
馬加爵是不是變態?
採訪中也有人分析,像馬加爵這樣的性格,即使不在今天爆發殺人事件,今後也將在一定時候爆發出來。
將鐵錘揮向自己的同學,揮向曾經相處密切的朋友,而理由竟然就是“一次吵架”!更令人扼腕的是:他的毒手,竟然伸向和自己幾乎是同等命運的同齡人身上。一位小學教師揪心地說:馬加爵毀掉的,是5個家庭呀,而且這些家庭都在農村,都不富裕!
一種更爲極端的說法是:幾乎是沒有明顯的殺人動機,馬加爵就將4個同學一天一個地殺了,是不是變態?
記者就此採訪了昆明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精神科的許秀峯教授。他認爲,根據有關報道反映出的馬加爵作案、逃亡、被捕以及審訊過程中的種種行爲和表現分析,他既不變態,也沒有精神病的跡象。
從精神病學的角度講,衡量一個殺人者有沒有變態,是不是有精神疾病,要看他殺人的動機是什麼。
如果是一種病態的動機,那麼可以說他的殺人行爲是科學意義上的變態行爲,如果不是病態的動機,那這種行爲就不是變態行爲,換句話說,他就要爲自己的行爲負責任。
許秀峯認爲,打牌時起爭執僅是一根“導火線”,而“火藥是早就裝好的”,這要追溯到馬加爵整個成長的心路歷程。從有關報道上看,他生長於農村,家境比較貧窮,進了大學以後,性格孤僻,還有較深的自卑情結。4年裏,在生活、學業、人際交往等方面的許多不如意,都可能導致他與同學之間的積怨一點點加深。這時如果哪個同學在打牌時再說些不該說的話,點燃了“導火線”,新仇舊恨一起涌上來,就釀成了慘劇的發生。
許秀峯分析,從馬加爵作案行爲看,殺人的過程橫跨幾天,在網絡上查找資料,帶走別人的身份證、取錢、逃跑、躲避警察、化裝成乞丐、用家鄉話給家人留言……整個過程都表現得很鎮定,很冷靜,準備得有條有理。他在逃亡過程中,身上裝着2000多元錢,卻不敢買東西吃,而是去撿垃圾吃,這也說明他感到害怕,他的精神是正常的。因此,從專業的角度來講,馬加爵的行爲不是變態的,也沒有精神病的跡象。
許秀峯解釋說,人們所謂的變態行爲,是跟正常行爲做比較而言的。正常人不會去殺人,從這個角度講,可以說馬加爵的行爲是變態的,但從醫學上來說,馬加爵是心理扭曲。
聯想起楊新海、楊天勇及其他
馬加爵殺人案破獲後,立即就有人將其與不久前在河南被判處死刑的黃勇、楊新海,以及震驚全國的我省特大殺人案犯楊天勇聯繫起來,認爲他們都有着共性:作案動機深藏不露,有一定反刑偵能力;所殺的人都是所處環境中的相對弱者;與被殺者平素並無深仇大恨,和傳統意義上的財殺、仇殺、情殺有明顯的區別,被殺的人往往是在一種全無防備的情況下慘死的。比如馬加爵,有人說他的殺人動機是由於在城市裏受到歧視,是城鄉差距、文化差異在他心理上形成落差的結果,但我們不能不注意這個細節——在馬加爵鐵錘下倒下的,恰恰是和他一樣來自貧窮農村家庭的學子。
馬加爵案發後,記者幾次走進雲南大學校園,對此案絲毫不作議論的雲大學子,據說“都睡不太好”,擔心馬加爵什麼時候又回來殺人;與馬加爵在同一個學院的一名女生告訴記者,平時他看起來就給人一種不太舒服的感覺,特別是有時候在教室樓道內遇到他,因爲樓道光線不好,他整個人就會給人一種陰沉沉的感覺,能嚇人一跳。
而在海南警方的審詢中,馬加爵透露他曾想殺第5個人……
是不是殺了一個人之後,心理上發生更大的異化?
畸形人格由來已久
記者在查資料時,看到這樣一種觀點:犯罪心理學上的“反社會人格”有着16種特徵,其中就有極度以自己爲中心,對別人的死亡好像根本不在乎等等。
我們看到,在所有關於馬加爵的報道中,他都沒有提到被他殺害的4個同學。
從人格上看,馬加爵無疑是有缺陷的,而從犯罪心理學專家分析來看,他的心理不健康,但作案時心理狀態是正常的,他對作案時間、地點、方式,對自己行爲的動機、進程、終止都有辨認和控制能力,而且在行爲過程中和結束後自我保護良好,所以應負完全法律責任。如果歸類型的話,他應該屬於仇恨型犯罪。
仇恨型犯罪也屬於情緒型犯罪,指生活當中一些情緒積累到一定程度以後爆發。特點就是指向性明顯,預謀非常精緻;此外,在作案過程當中不後悔,不會中途停止犯罪。
從通緝令上肌肉健壯、雙目圓睜、頭髮直豎的兇樣,到落網時瘦弱、狼狽不堪的模樣,很多人都說,他其實蠻可憐的……
一個畸形人格的形成,由來已久,在其成長的歷程中,他的生活、家庭環境一定是有着一些欠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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