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到目前爲止,全國各地的電池生產廠家都改進了生產工藝,居民家庭經常使用的1號、2號、5號、7號民用電池,不再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質了。昨天,天津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今起,民用電池都能隨同生活垃圾“隨便”扔掉了。
過去生產的電池由於含有對人體健康和土壤、水環境都有害的物質———“汞”,因此廢舊電池被列爲危險廢棄物。多年來,環保部門一直倡導人們不要隨意丟棄廢舊電池,而要把它們收集起來,集中到危險廢物處理處置中心統一處理。
本市還開展了一系列廢電池回收的環保活動。現在,民用電池的生產工藝都已有所改進,均“變成”了無汞或低汞電池,即使散落在生活垃圾中,也不會對環境和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昨天指出,居民家中的民用電池可隨用隨扔,越是少量散在各處的廢舊電池,越能“隨便”丟掉,而收集起來的大量廢舊電池則不能隨意扔,因爲每一枚電池的極少有害物質“聚集”起來,就會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了。凡是已集中收集起來的廢舊電池,仍要統一送到本市危險廢物處理處置中心集中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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