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大學生違約問題,南開大學就業指導中心負責人劉秀茹指出,在市場經濟時代,大學生在擇業中出現的違約問題,應該說是人才流動中的正常現象。出現違約問題,原因往往是很複雜的,有的是學生的誠信問題,有的則不全是。如有的學生與兩個單位同時達成了初步的意向,但A單位非得急迫地要求學生與其簽約,猶豫不決的學生經不住勸說,與A簽了約,但很快B單位發出通知,要與該生簽約,而該生更想到B單位工作,這樣發生的違約問題,則不全是學生誠信的過錯。不過,有的毀約問題也與學生盲目擇業有關,沒有經過崗位實踐摸索,學生僅憑用人單位開出的誘人條件選擇自己的去留,決定自己是否“跳槽”,而不仔細分析究竟哪個崗位更適合施展自己的才能,往往在“跳槽”後才發現自己的失誤。爲此,用人單位和學生都應該反思改進,學生求職簽約時要慎重、再慎重,用人單位也應該體諒學生、更多地理解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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